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控名单包括联合国发布的受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或经()承认的其他国家、机构发布的洗钱分子、恐怖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名单。
根据民生银行非授信业务风险监控管理办法,列入预警名单客户(业务)及预警外形成风险的客户(业务)称为()。
在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时应在名单库中进行筛查,以及时发现客户是否被列入制裁性名单、高风险名单或政治敏感人物名单。
《华夏银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名单监控管理办法》所称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控名单,是指被相关国家、机构制裁或有()以及根据相关规定需重点监控的客户信息汇总。
在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时应在名单库中进行筛查,以及时发现客户是否被列入制裁名单或“外国政要”名单。
为防范通过离岸账户汇入我行客户账户可能产生的反洗钱及制裁合规风险,对汇款人为我行或他行的()、()、()账户的贸易项下汇入汇款,收款人无论是否为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A类企业,经办行均不得直接解付入账,应收集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据等单据进行合规审核和监控名单筛查。
汇出汇款业务中各要素经LN系统筛查后,未产生制裁名单预警的业务,经办人员可按正常业务进行后续操作;产生制裁名单预警的业务,应按照我行制裁名单审核流程及职责分工,进行制裁名单初审及复审(如需)操作,并按制裁后续处理规定执行()
股东/投资人(持股比例不足50%)或其他主要关联方命中SDN名单,经办机构认为可以准入的,需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全球制裁合规管理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一旦发现**银行存量客户被列入制裁名单,或存量客户与制裁名单人员存在业务往来,违反()等,应立即开展强化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
申请单向保付业务-对公客户子合约签约、变更、终止的客户CCS等级为高风险或禁止类或在农业银行反洗钱制裁名单库内的客户,经一级分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禁止与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列示的制裁类组织和个人名单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提供服务。()
本行处理受制裁国家业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负责组织辖内对受制裁国家业务、监管金融制裁核查、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名单开展回溯性核查工作
外部黑名单类型主要有通缉名单、涉恐名单、政要名单、制裁名单和其他名单。()
按照监控名单核查相关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流程中的监控名单核查规定,对于批量开户(包括活期和定期等)业务需要对企业授权经办人及《申请书》中全部客户进行监控名单核查;对于对公客户理财业务签约、产品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也需要对客户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进行筛查()
涉及制裁名单的客户,坚决不予发生业务往来,存量客户立即退出,新客户一律不准入()
信用卡发卡系统已实现对接制裁名单系统(LN)进行筛查,对命中名单的客户禁止发卡()
跨境人民币来账对接反洗钱敏感名单监测系统后,各业务归属机构每日均需安排专人检查“TAY90跨境金融制裁登记簿查询”中的“疑似”业务,及时处理()
在叙做跨塘撮合业务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名单筛查,交易监控、大额与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确保不违反我行反洗钱与制裁合规政策。()
议付行、收款行、汇款行、代付行等及贸易各方(买方、卖方、承运方和船只、收货方、运输代理方等)不属于我行禁止办理业务的反洗钱名单范围,或来自于高风险I类国家或地区;属于高风险II类、III类国家或地区或洗钱风险等级为偏高的,应严格按照我行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与制裁合规相关制度执行()
在处理国际业务时,对于系统筛查产生的疑似匹配本行涉制裁风险名单的预警信息,首先应()
2017年3月30日GTS系统上线()业务制裁名单监测处理功能。
各单位在跨境汇款业务处理过程中通过我行金融制裁名单监测系统开展实时监测,确保汇款人和收款人不在涉恐及制裁名单之列,要重点关注国内洗钱、涉恐、涉毒高风险地区客户的收款情况()
对于监控名单筛查显示命中的业务,经办机构应严格执行筛查预警初审“双人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