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平均吃水等于首吃水与尾吃水之和的0.5倍成立的条件是()。
水对湿表面作用力的大小除了与入水深度有关外,还与()有关。
通常船舶装载后的尾吃水略大于首吃水,这是()。
固体散货船首倾时,其船舶吃水的首垂线修正量为()。
当船舶的尾吃水大于首吃水时,我国通常定义为()。
尾吃水表示()入水深度。
为发挥螺旋桨与舵的作用,一般船舶尾气吃水大于首吃水().
利用浮杆或深水浮标测速时,浮标投放前,应先根据()调整好浮杆的入水深度或深水浮标的测点深度。
当船舶尾吃水大于首吃水时,通常规定为()。
当船舶首吃水大于尾吃水时,称为:()
某轮计算装货后的首吃水,装货前的首吃水为6.055m,查得在该舱加载100t时首吃水的改变量为0.155m,装货量为697t,则装货后船舶的首吃水为()m。
船舶平均吃水等于(首吃水+尾吃水)/2成立的条件是()。
少量加载吃水差图表表示在船上某一()加载100t后,船舶首、尾吃水改变量的图表。
当船舶的首吃水大于尾吃水时,我国通常定义为()。
船舶()指船舶满载时的最大吃水线。它是绘制在船舷左右两侧船舶中央的标志,指明船舶入水部分的限度。
船舶在大风浪中航行为减少拍底现象,应保持首吃水大于满载吃水的:().
当船舶的尾吃水等于首吃水时称为()。
某轮在水尺检量计算中,对吃水进行首尾垂线修正,已知吃水差t=-1.03m,LBP=156m,船舶首吃水点至首垂线间的水平距离LF=0.50m,船舶尾吃水点至尾垂线间的水平距离LA=5.0m,则首垂线修正量为()m。
某船两柱间长为131.2m。原首吃水11.94m。漂心距中距离为-0.20m。因纵向移动使吃水差该变量为2.0m。则该轮的首吃水为()
吃水差比尺可以用来计算船舶()①吃水差改变量;②首吃水改变量;③尾吃水改变量
首船原首倾,现首吃水增加尾吃水减小,则其首倾()
()某船原尾倾,现首吃水减小尾吃水增加,则其尾倾
某轮按吃水差和排水量计算首吃水,已知平均吃水为9.732m,漂心距船中距离为-0.529,两柱间长为139.2m,吃水差-1.588m,则该轮的首吃水为()m
潜水泵入水深度不宜超过5米,距水底的距离应在()m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