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者按修车作业计划、修程、作业范围修理,将铁路货车的修理情况分别填写在()(车统―22D)的相应项目栏内,签名或盖章后录入HMIS站修子系统。
检修信息录入HMIS站修子系统前,须完整、准确。录入HMIS信息时应齐全、准确,录入后须认真核查,确认准确无误后及时()数据。
本级站修作业场对不具备检修能力的故障铁路货车,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回送至有相应检修能力的()作业场。
检修信息录入HMIS站修子系统前,须()
典型故障入站修作业场临修的,站修作业场要在铁路货车修竣后,及时将相应的修理信息和换上配件的制造及检修标记信息,自典型故障发现之日起()内反馈至发现的列检作业场,在《典型故障登记簿》中记录。
站修检修的铁路货车须经列检人员扣修并签发()。
HMIS站修子系统的网络和硬件配置()铁路货车信息化规划总体要求,保证铁路货车生产、管理信息的正常录入、存储、传输和应用。
列检作业场对故障铁路货车进行临时整修时,应填写(),整修后回送就近站修作业场,并承担回送安全质量责任。
HMIS站修子系统对采集的信息须具备自动报警和()功能,对不完整,不符合数据规范和作业标准的信息能实现自动报警。
货车运用作业场须严格按检修合同和检修()扣修自备铁路货车。
发现、处理的铁路货车故障信息通过列检()系统录入或人工录入HMIS运用子系统。
列检扣修故障经确认无故障时,站修可签发《检修车辆竣工验收移交记录》(车统-33并车统-36)予以撤销放行,在《铁路货车检修记录单》(车统-22D)上注明该故障列检误扣并录入上传HMIS,同时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列检作业场对列车技术作业中发现需摘车施修的技术状态不良车(含铁路交通事故和铁路行车设备故障造成的破损铁路货车)、定检到过期车,必须扣送至具备()的站修作业场、车辆段或车辆工厂施修。
铁路局车辆处、车辆段须利用HMIS系统对单位临修、辅修车在三个月内发生()次及以上临修信息,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并对检修车质量不高的站修作业场进行通报。
HMIS站修子系统应随新车型、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进行(),以满足铁路货车站修技术管理的需要,软件开发单位应及时为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站修检修的铁路货车须经()人员扣修并签发《车辆检修通知单》(车统-23)。
HMIS站修子系统应随新车型、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升级,以满足铁路货车站修技术管理的需要,()应及时为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列检作业场对发现和车辆乘务员预报的长大货物车故障,应及时组织处理;对列车队无法处理须扣修的长大货物车故障,列检作业场须及时通知车辆乘务组,并上报铁路局,由车辆段和车辆乘务组共同确定施修方案。()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扣修厂、段修到、过期的铁路货车,须通过扣车信息系统申请()
列检作业场对扣修铁路货车的有关信息须在下班前录入HMIS运用子系统()
入站修作业场检修的铁路货车须经列检作业场扣修并签发车统-23()
列检作业场须配备货车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列检复示终端、铁路货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MIS)运用子系统、系统、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等信息系统()
站修检修的铁路货车须经()人员扣修并签发《车辆检修通知单》(车统-23)。
铁路局集团公司须组织将列检作业场有关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向车站复示:车辆,检修车扣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