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制动系统基本参数中不包括行车制动系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
对于行车制动系的设计要求:紧急状态操纵时,踏板力不超过()N
对于行车制动系的设计要求:一般正常操纵时,施工踏板的作用力应不大于()N
液压行车制动系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对于座位数于9的载客汽车踏板行程应不得超过()mm。
行车制动在产生最大制动效能时的踏板力,对于乘用车不应大于();对于其他机动车不应大于()。
液压制动的行车制动器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踏板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四分之三。
为确保胶轮车行车安全,在胶轮车起步后应试踩制动踏板和试拉手制动手柄,检查制动效能是否良好,并随时注意方向盘能否随驾驶员的意志做准确转向。
未装有自动调节间隙的液压制动器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踏板行程不应大于踏板全行程的()。
行车时应随时注意制动器的工作效能,感到制动踏板“软弱”时,应及时减速,保持低速慢行。
驻车制动系的操纵装臵应在全程的()以内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
为确保行车安全,在胶轮车起步后应试踩制动踏板和试拉手制动手柄,检查制动效能是否良好,并随时注意方向盘能否随驾驶员的意志做准确转向。
驻车制动一般应在操纵装置全行程的2/3以内产生规定的制动效能。
液压制动系各车轮制动力均偏低,主要原因为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太大,制动液中有空气或变质,制动主缸有故障,增压器或助力器效能不佳或失效。()
汽车制动系统产生最大制动作用时,行车制动器踏板力和驻车制动器手握力分别不得超过()。
行车时应随时注意制动器的工作效能,感到制动踏板"软弱"时,应及时减速,保持低速慢行。
液压制动系统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制动踏板行程不应大于全行程3£¯4,装有自调间隙的不得大于全程4£¯5,乘用车不得大于()mm,其他机动车不得大于150mm。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采用真空助力的行车制动系,当真空助力器失效后,可连续踩制动踏板制动,制动性能不变。()
其他机动车行车制动产生最大制动效能时的踏板力或手握力小于或等于()
液压行车制动系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对丁制动器装有白动调整问隙装置的车辆的踏板行程不得超过踏板全行程的()
行车制动在产生最大制动效能时的踏板力:空载检验时,对于乘用车不应大于()N,对于其他机动车不应大于450N
行车制动在产生最大制动效能时的踏板力: 满载检验时,对于乘用车不应大于()N,对于其他机动车不应大于700N
液压行车制动系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对于制动器装有自动调整间隙装置的车辆踏板行程不得超过踏板全行程的()
制动器的嫩大制动效能应在踏板全行程()达到
行车制动系部分管路失效时,其余部分制动效能仍能保持原规定值得____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