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应实施()
对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药品,实施的药品召回属于()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属于()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对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药品,实施的药品召回属于()
对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药品,实施的药品召回属于()
根据下列选项,回答题:A.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B.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C.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重大损失D.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E.特别严重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的,应认定为
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为()
乙药厂生产的某药品含量明显低于国家药品标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构成犯罪,其罪名应定为()
对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药品召回为()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属于()。
使用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应实施()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行为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甲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可能严重影响他人身体健康,对甲应当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65.生产、销售假药,至人重度残疾,属于(2016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67.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
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暂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某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药品生产企业库存的复方氨基酸胶囊的生产批号,由“140509”更改为“150706”并出厂销售。另有某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丁某,明知该药品生产企业行为的实际情况,为谋私利购买该批复方氨基酸胶囊并有偿提供给患者使用。经查,该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该批药品的金额为10万元。但未收到因服用该药品造成健康损害的报告,不足以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上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
根据药品召回分级,引起暂时的健康危害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