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S-0级适用于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km/h及以下,一般自动闭塞设计仍按固定闭塞方式进行,采用四显示自动闭塞,信号显示具有分级速度控制的概念,其目标距离式制动曲线可作为参考。
列车超速防护系统车载设备采用速度方式显示,应具有运行数据记录功能,不干扰司机正常操纵,超速时自动实施常用制动或紧急制动进行安全防护。
当列车速度超过允许速度.但未超过最大常用制动速度时,CTCS-2列控系统车载设备DMI显示屏中从允许速度到SBI之间光带的宽度为正常光带宽度的两倍,显示颜色为()。
当接触网作业车超速时,监控装置可自行启动常用制动或紧急制定。
动车组在200公里/小时等级或既有运行线路上发生烟火报警时,司机实施最大常用制动降速至160公里/小时或维持当时低于160公里/小时的速度运行。
列车超速防护系统采用速度方式显示不干扰司机正常操纵,当超速时通过()或()实现防护.
在300km/h及以上线路,CTCS-3级列控系统车载设备速度容限规定为超速2km/h报警、超速5km/h触发常用制动、超速()km/h触发紧急制动。
列车超速防护系统的车载设备采用速度方式显示,应具有运行数据记录功能,不干扰司机正常操纵,超速时自动实施常用制动进行安全防护。
当列控车载设备超出规定的速度后输出常用制动,列车自动减速,减速至缓解速度以下之后,如果人工按压缓解键后,列控车载设备缓解常用制动,这种控制方法叫司机制动优先。
当列控车载设备超出规定的速度后输出常用制动,列车自动减速,减速至缓解速度以下之后,如果人工按压缓解键后,列控车载设备缓解常用制动,这种控制方法叫设备制动优先。
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根据前方行车条件为每列车产生(),并通过地面信号和车载信号的方式向司机提供安全运行的凭证。()设备实施速度监控,当列车速度超过()时控制列车实施制动,防止列车超速颠覆或与前方追尾,保证行车安全。
在300km/h及以上线路,CTCS-3级列控系统车载设备速度容限规定为超速5km/h报警,超速5km/h触发常用制动,超速15km/h触发紧急制动。
ATP可对列车运行速度进行实时监督,当列车运行速度超过最大允许速度时,自动控制列车实施(),使列车停在显示禁止信号的信号机或停车标前方。
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的列车,机车信号设备与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结合使用,或采用列车超速防护系统。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规定,在安全性要求特别高的起升机构中,为防止起升机构的驱动装置一旦损坏而出现特殊的事故,在钢丝绳卷筒上装设机械式制动器作安全制动用。此安全制动器在机构失效或传动装置损坏导致物品超速下降,下降速度达到()倍额定速度前自动起作用。
列车超速防护系统的车载设备采用速度方式显示,应具有运行数据记录的功能。()
4、若RBC发生故障,或无线通信中断,列车将继续以先前收到的行车许可运行,直至超过系统允许车地连接通信中断时间后,如果故障仍未恢复,将实施最大常用制动。当速度低于CTCS-2级的允许速度时自动转换到CTCS-2级控车;当故障消除并具备CTCS-3级控车条件时,自动转换到CTCS-3级控车。
超速保护装置工作原理:当载货台在升降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使载货台超速下坠时,通过钢丝绳带动限速器超速运动,从而使限速器上的绳轮超速旋转,当达到预先设定的速度时,限速器的棘爪就会自动卡住棘轮,此时限速器绳轮停止转动,同时自动使行程开关切断电源,由于传动钢绳受平衡块作用,这就迫使制动夹紧装置的偏心轮转动,从而使制动夹紧装置牢牢夹紧在起升导轨上。()
在()模式下,当车载ATP故障或仅具备联锁功能(IXLC控制级别),不提供推荐速度和列车超速防护功能时采用无超速防护的固定闭塞法。
在RM驾驶模式下,ATP子系统只限制列车在某一固定的速度之下运行,司机根据调度命令和地面信号显示驾驶列车,列车运行超速时,ATP子系统实施紧急制动,直至停车()
对有联动控制功能的下列消防控制设备,应采用自动或手动方式检查其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下列不正确的是()、
简述三显示自动闭塞区段采用速度分级控制方式时,机车...
在300km/h及以上线路,CTCS-3级列控系统车载设备速度容限规定为超速2km/h报警、超速5km/h触发常用制动、超速15km/h触发紧急制动()
对于CTCS3—300S设备和CTCS3—300H设备,遇侧线接车时进站应答器故障或丢失,DMI显示“应答器信息缺失”或“默认报文”,车载设备转为()模式,触发最大常用制动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