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年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月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已纳入“5110中间业务收入”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单笔10万元人民币进行错账冲正时,应由()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月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一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以内的,需经支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年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一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个月内不得变更。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年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以上的,需经总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已纳入5110中间业务收入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的错账冲正()需经支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备案
在U821固定资产模块中,原始卡片录入:资产001,折旧方法为平均年限法2 ,原值50000元,累计折旧45000元,净残值率为零,使用年限1年,已计提月份7,若累计减值准备金额为3500元,则当月折旧额为(),若累计减值准备金额为4500元,则当月折旧额为()。
已纳入“5110中间业务收入”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进行错账冲正时,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须经()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5万元(不含)以内的需经支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会计结算部门备案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某企业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合同,5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海关征收关税18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计划分配率为60%,征税率17%,退税率16%。则采用实耗法计算的该出口业务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入外销成本的金额为()。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内不得变更。
“银联”标识人民币牡丹卡持卡人在香港地区TM取款,每卡每日不超过()取款金额折合人民币累计不超过5000元。
已纳入“5110中间业务收入”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进行错账冲正时,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5万元(不含)以内的,经网点主管批准后办理,不需要书面报上级行运行管理部门备案。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以上的,需经总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某建筑企业2012年4月20日以外币结算了一笔营业额,在计算当月应缴纳营业税时,税务机关要求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该企业人民币的折合率可以选择()汇率中间价,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一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2020年3月,某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为生产货物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4600万元、税额为598万元,已知该企业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1%,当月取得的专用发票已勾选抵扣进项税额,期初无留抵税额。该公司当月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万元。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36个月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