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年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月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冲正单笔金额()的中间业务收入属于二级分行备案类事项。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月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一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按照省分行制订的新线系统外币兑换冲正交易办理流程,单笔冲正外币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不含)以上5万美元,应报()报签字进行管理授权。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以内的,需经支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年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一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中间业务冲正,单笔冲正金额()万元(不含)以内的,需经支行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二级分行备案。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年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以上的,需经总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单笔冲正金额在(),由经办行所属二级分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一级(直属)分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对私业务人民币大额现金支取授权规定:对单笔交易金额超过50万元(含)低于100万元(不含)的,由营业网点()授权;
单笔冲正金额在1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由()批准后办理。
已纳入“5110中间业务收入”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进行错账冲正时,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须经()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以内的,需经支行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二级分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省辖分行单笔金额折合人民币10000元(不含)以上的现金错款,需经()审核并上报()审批后方可挂账。
对于单笔金额折合在人民币10000元(不含)以上的现金错款,经()审核后上报()审批。
已纳入“5110中间业务收入”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进行错账冲正时,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5万元(不含)以内的,经网点主管批准后办理,不需要书面报上级行运行管理部门备案。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以上的,需经总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一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月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以上的,需经总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单笔冲正金额在()的,由经办行所属一级(直属)分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时,单笔取款金额在人民币()万元、外币等值()美元(不含)以下,单笔存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外币等值()美元(不含)以下的,可不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客户在网点办理单笔转账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的大额转账业务时,需要事先到开户地()办理大额转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