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列车挂机车后在充风试验制动机时,应按压列尾装置控制盒的黑色按键()以上,并检查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
补机随货物列车回送时,不得挂于列车尾部。补机与机车车辆连挂及软管的连结由()负责。
始发站因()等原因首尾建立不起对应关系时,车站值班员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汇报,调度员发布“XXXXX次列尾未确认准运行”的调度命令,作业员不需关闭与列尾主机连接的列车尾部折角塞门。
机械冷藏车组应尽量挂于货物列车前部。
发车站不能安装列尾装置或建立不了“一对一”关系的列车,()按照无列尾列车的有关规定办理。
客列尾装置主机连续3次不能建立连接时,列车按规定发车出发后,司机摘机重新进行与客列尾装置主机的连接,建立连接关系成功后,恢复客列尾装置正常使用,并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不再人工核对风压。超过()个区间仍不能建立连接时,按客车列尾系统故障办理。
遇列车区间被迫停车,需从尾部方向进行救援时,由发出救援列车(机车)的车站指派()携带列尾主机钥匙,负责摘取列尾主机。
旅客列车在始发站、机车换挂站CIR设备与客列尾装置主机连续()次不能建立连接时,司机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并通知车辆乘务员。
列尾()故障、不能建立“一对一”关系时,发生站应作好详细记录,并将故障现象及作业过程汇报站段列尾主管人员。
补机在特殊区段或需途中返回时,经()批准,可挂于列车后部。
货物列车应在列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按压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司机控制盒的黑色按键()以上,检查本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和列尾装置作用是否良好。
在使用补机的地段,当补机挂于列车前部时,必须规定()
补轴的车辆必须符合直达或者直通列车的要求,并编挂于运用列车的前部或者中部。()
补机原则上应挂于本务机车的前位或次位,在特殊区段或需途中返回时,经()批准,可挂于列车后部。
列车途中临时换(加)挂机车时,司机应在停车后并实施()的情况下,解除列尾装置主机记忆的本务机车号码,换(加)挂机车后重新建立“一对一”关系
列车出发后,司机择机重新进行与客列尾主机的连接,建立连接关系成功后,恢复客车列尾装置正常使用,并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不再人工核对风压。超过一个区间仍不能建立连接时,按客列尾故障办理。()
列尾作业员领取列尾主机后按照路局公布的输号规则,通过()、输码器或确认仪输入机车号码等相关信息,建立“一对一”关系。
旅客列车列尾装置(简称KLW)操作。本务机车司机根据车辆乘务员通知或提供的ID号码进行输号操作,并将车辆乘务员代号记录在司机手册上,确认本务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形成“一对一”关系,并与车辆乘务员联系确认列尾装置显示的机车号()
使用列尾装置的列车,遇加挂车辆因主风管等原因不能编挂在列车前部或中部,该车辆又不能挂列尾装置主机时,准将其挂于挂列尾装置主机车辆的后部,以1辆为限,挂车时须有调度命令,列车调度员应将情况通告前方有关车站()
列车途中在本务机车前部加挂补机、更换本务机车或机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请求救援时,司机应在停车后并制动主管减压的情况下,解除列尾装置主机记忆的本务机车号码,加挂机车、更换后机车及救援机车连挂车列后担当本务时,重新建立“一对一”关系()
调车机牵引列车时可不挂列尾装置。尾部挂有补机的货物列车、路用列车、单机挂车可不挂列尾装置()
机车担当救援,连挂妥当后,救援司机应与被救援列车的列尾装置建立“一对一”关系,检查车钩、软管等连接状态,按规定设置LKJ、CIR参数()
列车丢失完整性时,司机按照车载CLD显示停车,能查询列尾风压时,通过列尾确认列车完整;不能查询列尾风压的情况下,司机根据()判定列车完整;遇列车管有漏泄现象或列首与列尾风压不一致时,须人工确认列车完整。
补机原则上应挂于本务机车的前位或次位,在特殊区段或需途中返回时,经铁路局批准,可挂于列车后部,如后部补机不()时,由铁路局规定保证安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