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子女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同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父母和子女有()遗产的权利。
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乙之间形成了婚姻法上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未形成事实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法律规定:"父母依法有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监护的职责"。那么,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抚养监护的职责。
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解除的情形有()。
丁志成与王莹于1992年6月8日登记结婚。王莹是再婚,其与前夫生育儿子李亮,现就读中学。婚后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12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莹所生儿子李亮由王莹自行携带抚养。丁志成不服原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王莹赔偿继子李亮抚养费的支出。继父母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是()。
下列关于我国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认定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几项属于我国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标准()。
《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继父或继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在亲属分类上属于()。
丁志成与王莹于1992年6月8日登记结婚。王莹是再婚,其与前夫生育儿子李亮,现就读中学。婚后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12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莹所生儿子李亮由王莹自行携带抚养。丁志成不服原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王莹赔偿继子李亮抚养费的支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
我国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①婚生子女②非婚生子女③养子女④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在办理收养手续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即转化为()。
下列关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没有抚养教育事实行为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在我国亲属分类上属于()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前提,是()。
依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享有保险利益,可以为子女投保人身保险,尽管这里的“子女”宜作广义理解。下列子女中,父母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是()。 ①婚生子女 ②非婚生子女 ③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④养子女
法律规定:父母依法有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监护的职责 。那么,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抚养监护的职责。
我国《婚姻法》第 27 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单选题】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