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显示距离不得少于()m。
车场在列车运行图规定的接发列车以外时间,信号楼值班员可以确定场内的调车作业。
在正常情况下,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的显示距离不得小于()。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显示距离应≥()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不得少于()。
道岔区内的调车信号机及驼峰调车场内的线束调车信号机应采用矮型信号机。
在尽头式到发线,设置的起阻挡列车运行作用的调车信号机,应采用矮型()显示机构,用红色灯光代替蓝色灯光。
当调车信号机发生故障不能开放时,信号员准备好进路后通知(),()指挥调车机通过关闭的信号机;非调车机车需通过关闭的调车信号机时,要派人领车或派人在故障地点显示道岔开通信号。
遇车站行车设备故障,车站值班员以排列调车进路的方式办理接发列车时,开放的调车信号起什么作用?
矮型调车信号机显示一个()的意义为:准许越过该信号机调车。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信号表示器的显示距离,不得少于()。
对于冒进后将危及正线运行列车安全的调车信号机(或标志牌)处宜设置由()和()组成的应答器组,提供调车危险信息。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不得小于()。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显示距离不得小于()。
对于有调车作业并有可能危及正线列车运行安全的调车信号机外方设置由一个有源应答器和()个无源应答器构成的应答器组。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不得小于()m。
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站、复示信号机,容许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不得少于()
《技规》(高铁)第475条规定:起阻挡列车运行作用的调车信号机,应采用矮型三显示机构,用红色灯光代替蓝色灯光或增加红色灯光()
起阻挡()运行作用的调车信号机,应采用矮型三显示机构,增加红色灯光或用红色灯光代替蓝色灯光。
原路返回或折返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时,调车长连续两次发出()指令,机车运行至能显示的调车信号机前,再凭调车信号机的显示作业
起阻挡列车运行作用的调车信号机,应采用矮型三显示机构,增加红色灯光或用红色灯光代替蓝色灯光。当该信号机的红色灯光熄灭、显示不明或显示不正确时,应视为列车的()信号。(技规)
调车、矮型进站、矮型出站、矮型通过信号机,其显示距离不得小于200m()
调车作业中遇开放的调车信号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显示“紧急停车”信号()
在正常情况下,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信号机的显示距离不得小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