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事后处理共同海损的需要,船方需搜集和准备的材料包括()等。Ⅰ.船舶名称及相关资料;Ⅱ.船东名称及公司的相关资料;Ⅲ.案件的情况;Ⅳ.航次资料。
在班轮运输中,由船方和货方共同商议制定的运价称为运价().
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如预计船舶在避难港修理时间较长,为减少损失,船方决定货物由他船转运至目的港时,应要求货方签署()。
船员遗失登陆证的,应要求当事人写出丢失情况报告;仍需登陆的,船方应重新申请,经科以上领导同意后可视情予以补发。
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因设备故障起火,该船舱内发生火灾,船长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抢救,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共计5000美元,因救火被水浸坏货物价值6000美元。船方宣布此两笔损失为共同海损。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船方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某轮在航行途中因电线走火,第三舱内发生火灾,经灌水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000美元,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6000美元。船方宣布该轮共同海损 该轮船长宣布共同海损是否合理?
在班轮运输条件下,船方应根据()收取货物。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船长要求收货人提货前提供担保时,收货人提供了货物保险人签署的海损担保函,船长还应()。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摊共同海损,通常船方应在要求货方提供分摊共同海损的担保().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船舶将失去船级()。Ⅰ、船舶缺少定期检验证件Ⅱ、船舶发生海损事故后,因损坏性质未明没修复Ⅲ、船公司自行改装和改变了船舶原有结构
船舶在下列哪些情况下要进行临时检验()(1)发生重大货损事故;(2)遭遇大风浪后;(3)发生海损、改变航区;(4)改变使用目的;(5)证书展期。
根据《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规定,搁浅并处于危险状态的船舶,在设法起浮中造成任何机器和锅炉的损害,如经证明此项损害,是在意图起浮船舶而冒此种损害风险的情况下发生的,则能作为共同海损而受到补偿().
某轮在航行途中因电线走火,第三舱内发生火灾,经灌水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000美元,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6000美元。船方宣布该轮共同海损 被水浸的货物损失6000美元属什么性质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某轮在航行途中因电线走火,第三舱内发生火灾,经灌水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000美元,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6000美元。船方宣布该轮共同海损 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船方是否应负责赔偿,理由是什么?
货方要求改变原指定的卸货港口,在有关当局准许、船方又同意的情况下可加收的费用是()。
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的第一到港,船长与货方联合聘请检验人员对船货损失进行了检验后,还应().
进行共同海损理算的理算程序为()。Ⅰ.编制共同海损理算书;Ⅱ.理算人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哪些项目属于共同海损,哪些项目属于单独海损;Ⅲ.确定共同海损损失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出各受益方应分摊的价值和分摊的金额;Ⅳ.确定各受益方应收取或支付的金额。
根据下列,当产生共同海损的原因是船方不可免责的过失时,共同海损仍然成立().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摊共同海损,通常船方在交货前要求货方提供担保,这是因为().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为保证货方事后分摊共同海损,通常船方应在(),要求货方签署海损协议书。
为明确在进行()活动时,船方和与之进行界面活动的另一方的各自保安职责,船方应在特定的情况下签署和提交保安声明。
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需在避难港修理,事故船为保证货物及时到港雇请其他船将货物运送至目的港时,事故船船长应要求货方签署().
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在船舶第一到达港,__应和货方联合聘请检验人员,对船货等损坏情况进行检验,如果需要,还应申请潜水员对船底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以便确定损害的性质、范围与程度。 (308094:第13章 船舶避碰、海难救助等) (A-15,B-0,C-0,D-4,错误-4)()
船长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在船舶到港后递交海事声明①航行途中船舶遭遇到6级大风浪时;②航行途中遭遇大风浪,为防止货舱进水而不得不长期关闭货舱通风,估计可能造成舱内货物湿损或霉变时;③航行途中发生共同海损;④航行途中货物因船舶摇晃而倒塌、移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