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下列对此表述不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办法,下列()论述是正确的。
甲债权人由于长江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于是对长江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长江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甲债权人由于大同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于是对大同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大同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为()。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6年2月,当地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共计2亿元)的普通债权按照2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4年内分4期清偿完毕,每年为一期,每期偿还1/4。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2×14年10月,法院规定量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截至2×15年4月10日,甲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应清偿给债权人的35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甲公司认为,有关重整事项已经基本执行完毕,很可能得到法院对该重整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决。预计重整收益1500万元。甲公司于2×15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14年财务报告。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有关重整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2004年)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为( )。
普华有限责任公司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阶段,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人组进行了权利调整,削减对债权人组的债权至40%清偿率。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会获得债权额40%的清偿,分10年清偿,每年偿还4%。重整计划执行l年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获得了4%的部分清偿,债务人不再执行重整计划,则()。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内未通知对力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2008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 ,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08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作出答复。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 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
A公司为上市公司,2×16年5月按法院裁定进行破产债务重整,2×16年10月法院裁定批准了A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2×16年财务报告于2×17年4月25日批准报出,截至2×17年1月20日,A公司已经清偿了所有应以现金清偿的债务;截至2×17年4月10日,应清偿给债权人的5000万股股票已经过户到相应的债权人名下,预留给尚未登记债权人的股票也过户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A公司有关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借款人和担保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后,破产重整协议或者破产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通过,根据重整协议或和解协议,金融企业对剩余债权向担保人进行追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债权可以进行核销,所需相关材料为()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或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我行在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实现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8年3月,当地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的普通债权共计4.5亿元,甲公司按照1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2年内清偿完毕,甲公司于2×18年3月、2×19年3月分别偿还2000万元、2500万元。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