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规定:调车指挥人在指挥机车推送车辆连挂作业时,距停留车110m、55m、33m时,准确显示()车距离信号。接近停留车()车以前,应根据带车辆数适当降低速度。
直供电列车连挂后,司机拔出供电钥匙与()(或车辆乘务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供电手续,电力机车还需断开主断路器。
《行规》规定:旅客列车途中因车辆故障须摘车时,必须有(),应有列车长、机车乘务员、车辆乘务员、乘警的联合签字。在站内因故障摘车时由车站值班员组织。
调车机车接近被连挂的车辆时,不得超过()km/h。
机车与第一位车辆车钩高度差超限时,检查机车与车辆停留位置,如处于曲线、钢轨接头或路基松软地点,可要求连挂移动车列至()地点,高度差符合规定后,及时联系开车。
禁止机车()连挂车辆进行调车作业。
机车与车辆连挂后,其相连车钩处于()状态。
调车机车连挂车辆时(包括本务机车担当甩挂调车作业连挂车辆时),调车指挥人不显示距离及停留车位置信号,但机车距被连挂车辆()时,应显示连结及稍行移动信号。
《行规》超长列车运行办法规定:超长列车禁止编挂限速机车、车辆及()车辆。
机车车辆接近被连挂车辆时,运行速度应控制在()公里/小时。
冶金铁路运输机车车辆接近连挂的车辆时速()公里。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铁路线路及其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除外),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
依照《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铁路机车车辆疾病,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不得驾驶铁路机车车辆
《技规》中规定当本务机车附挂重联机车连挂车辆进行调车作业时,由本务机车担当调车作业,重联机车()
补机连挂列车时,补机与本务机车的摘挂及软管的连接,由()机车乘务员负责。《行规》第32条
《行规》第50条:列车机车应在列车编组全部完成及列检技术检查结束后进行连挂,但下列情况除外:(1)列车进行后部时;(2)列车编成后,后部甩故障车时;(3)编组小运转列车时。车列挂有机车或前部有待挂机车时,进行上述作业车站应事先通知司机()
《行规》第50条:同一作业区内有两台及其以上机车同时作业时,必须加强联控,应主动与调车指挥人、司机联系确定放行顺序,放行顺序发生变化时必须联系彻底,原则上应先放行无调车信号机阻挡的机车,机车车辆未越过调车信号机,车站不得办理与该调车信号机防护进路有关的其他调车进路()
机车接近被连挂的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
在机车车辆连挂后,连结机车车辆间的软管并打开折角塞门的过程,称为接管()
行经联动道岔往返作业时,机车司机或调车人员必须确认机车、车辆越过联动道岔后方准要道()(应知应会-《行规》第59条)
在接近、连挂注有△w的车辆以及带有这种车辆连挂其它车辆时,要在十车处一度停车后,再行连挂作业()(应知应会-《调标》第1条)
《行规》第48条:利用本务机担当调车作业时,不得影响和乘务员。当本务机车附挂重联机车连挂车辆进行调车作业时,由本务机车担当调车作业,重联机车不计入甩挂辆数。利用重联机车调车作业时,调车指挥人须向本务机车和重联机车传达调车作业计划()
多机与第一位车辆连挂。机车操纵应由第一位机车的司机负责,非其担当区段时,由尾部最后一辆机车司机负责带道,连挂作业按作业规程第26条执行,机车与车辆连挂状态的检查由连挂司机负责()
《行规》规定:调动装载标有△W货物车辆,应遵守下列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