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防火堤内地面宜铺设碎石或种植高度不超过()mm的常绿草皮。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有消防道路或留有宽度不小于()m的消防空地。
采用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沿防火堤外侧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m,且设置数量不宜小于4个。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灌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内。()
甲、乙、丙类液体的()储罐区的每个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
汽车加油站地上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至罐壁净距不应小于2m。
石油库设计规范中规定,地上储罐区与覆土立式油罐相邻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m。
与储罐区无关的管道、埋地输电线()穿越防火堤。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的一般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最小应为()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液氨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m的不燃实体防火堤。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距罐壁()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m,高度大于或等于1.2m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内。()
石油库设计规范中规定,储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去,与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采用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沿防火堤外侧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m,且设置数量不宜小于4个。
液氨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的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为()m。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立式油罐组内隔堤高度宜为0.5m-0.8m,卧式油罐组内隔堤高度宜为()m。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规定,油罐组防火堤顶面应比计算液面高出()m。
储罐区,防火堤内每个储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侧基脚线的距离不宜小于()。
储罐区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不燃性实体防火墙,其高度可为()m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