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费用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估中一个重要的计算参数。由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开发费用组成。()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并销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房地产开发是城市经济管理和土地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的要求。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公式中的“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时,允许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省行委托的商品房开发项目贷款的评估机构须至少具备房地产评估或土地评估一级资质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取得收入是20000万元,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执行;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是()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纳税人如果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开发成本之和的()计算扣除。
土地费用是房地产项目评估中一个重要的计算参数,在我国大城市中心区,土地费用已经占到了总开发成本的()。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如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允许据实扣除,其他开发费用限额扣除的比例为()以内。
税务师受托审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下列()情况时,税务师应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补缴土地增值税。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其中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对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支出,凡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下列项目中不能计入利息支出扣除的有()。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计算确认该商品房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 )。
2013年2月,位于市区的某工业企业委托建筑公司建造一栋厂房,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1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20万元,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为4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共计100万元,其中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20万元和加罚的利息30万元,利息支出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且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则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土地增值额时,下列项目予以扣除()。
某省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息支出能够按清算对象分摊并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能够单独计算扣除,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作为清算对象扣除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费用”金额应是()。(2013年)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财务费用,其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的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5%以内计算扣除。()
要求:根据下述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各题: 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开发一个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 (2)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600万元,缴纳有关费用5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证。 (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200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75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1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6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应缴纳印花税()元。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有()
建筑公司因结构调整决定进行房地产开发,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复,在二道区取得了一个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若要对这一客票进行比例分摊,分摊结果的计算要借助于计算()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出售了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允许的最高比例计算;该项目转让的有关税金为200万元。计算确认该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