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其中()规定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所有权可以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私人土地所有权。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物和传世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私人所有的文物可以任意处置。
房屋所有权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三种。()
我国的文物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三种
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保护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章一般规定第三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百零七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章一般规定第三百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五十二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第四百一十九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二十章占有第四百五十八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八章质权第一节第四百二十六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二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第四百一十五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二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九百五十一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第四百零三条
民法典第五编第五章收养第一节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民法典第五编第五章收养第一节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民法典第五编第五章收养第一节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八章质权第二节第四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