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上设置警示标志。
托运人应当按照《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上设置警示标志。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仪器或制品的放射性活度不应超过《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例外货包的放射性活度限值表”中的规定值。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对于货包设计和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的批准证书,以及对于低弥散放射性物质的批准证书将符号()加在类型代号的后面。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表面污染物体是指本身不是放射性的、但在其表面分布着放射性物质的固态物体。表面污染物体可分为()类。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在确定估计的平均比活度时,不应考虑低比活度物质周围的外()材料。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辐射水平是以()为单位表示的相应的剂量率。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应在每个货包包装的外部标上醒目而耐久的()的识别标记。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对运输情况的分类采用()条件。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未受辐照的铀,每克铀-235中裂変产物含量不超过()Bq。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在放射性物质的运输过程中,污染程度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或表面辐射水平超过()的所有运输工具、设备或部件都应由有资格的人员尽快加以去污。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低弥散放射性物质是指其在货包中的放射性物质的总量应满足:在经受浸出试验时,水中的放射性活度不会超过()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例外货包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不得超过()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六氟化铀货包在交付运输时,六氟化铀应该呈()态形式,而货包的内压应()于大气压。
GB11806-200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对规定,IP-2和IP-3型工业货包应满足()要求。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货包类型分为()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对运输活动所产生的职业照射用()评估。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包装是指完全封闭放射性内容物所必需的各种部件的组合体。通常可以包括()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多方批准是指()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由本标准规定的浸出试验在水中生成的放射性活度不会超过()Bq。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在运输的常规条件下运输工具外表面上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应不超过()mSv/h。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从事放射性物质运输的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相应于履行职责和发生释放时受到辐射照射的风险,相关人员应当接受()方面的培训。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放射性活度遍布于各处且估计的平均比活度不超过本标堆规定的活度浓度值()倍的其他放射性物质(不包括数量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易裂变物质),属于Ⅰ类低比活度物质(LSA-Ⅰ)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应急程序应考虑在发生()时,因托运货物的内容物与环境之间的反应而产生的其他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