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进货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安全法)()

A.三个月.一年 B.六个月.一年 C.六个月.二年 D.三个月.二年

时间:2024-01-28 06: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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