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的具体分类和名录,按照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制定的《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执行。
时间:2022-09-21
2009年9月7日,()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当辐射水平或者污染出现不符合《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有关限值的情况时,承运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减轻不符合情况产生的后果;并将有关导致不符合情况的原因和已经采取的或者将要采取的纠正或者预防行动通知主管部门。
时间:2022-09-20
国家利用卫星定位系统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工具的运输过程实行在线监控。
时间:2022-09-18
放射性物品的具体分类和名录,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卫生、海关、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时间:2022-09-17
放射性物品种类繁多,不同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和潜在风险不同,故《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实行()。
专用车辆运输放射性物品过程中,应当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
时间:2022-09-16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要求,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交哪些材料?
放射性物品分类原则是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三条的规定,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划分的。
时间:2022-09-15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的()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编制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报()审查批准。
任何单位都可以申请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
时间:2022-09-14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制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对放射性物品运输中的核与辐射安全负责。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违反《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