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海商法,承运人知道危险货物的性质并已同意装运的,当货物对船舶构成实际危险时,()。
一船舶起初不适航,开航后造成了货损,但不适航与货损之间无因果关系,以下规定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海商法》和《威斯比规则》规定,承运人谨慎处理保证船舶适航的义务是().
开航前或当时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适用于下列。①承运人;②船长及船员和其他雇佣人;③承运人的独立合同人().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具体含义是()
从船舶开始装货至船舶开航之时,承运人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是一项连续的义务,在此期间,承运人()。
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承运人保证船舶适航中的“适航”是指 ()
承运人提供适航的船舶的义务内容为()。
如果船舶存在(),虽然这种缺陷使船舶不适航,但不视为承运人违反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
按照承运人应提供适航船舶的要求,船长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确认()。 Ⅰ.已为船舶适当地配备了船员; Ⅱ.船舶在各方面已得到了完善的装备; Ⅲ.船舶已得到适当的供应; Ⅳ.船舶货舱适货。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对其所承运货物应负的最低限度责任,一是提供适航船舶,另一项责任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对于承运人同意装运的危险货物,当货物对船舶构成实际危险时,可().
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义务是(),承运人只要做到谨慎处理,就不负有使船舶()的义务。
()规定,如果承运人已尽到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由于其雇佣人员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的过失导致的共同海损,货主应参加分摊。
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义务正确的是:()
当船舶的适航工作由独立合同人完成时,对因他们未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
1924年《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具体含义是:()
1960年河石肉类公司诉兰开夏郡船运公司(曼克斯特城堡)原告的150箱罐装牛舌,由被告的曼克斯特城堡号承运,货物装船时状态良好,航程中遭遇恶劣天气,使船舶发生摇晃,抵达目的港卸货时发现113箱货物因海水进入而损坏。该轮在开航前,曾进过修船厂,由劳埃德船级社验船师进行特检及年检。检验时全船31个防浪阀被开启,但检验后修船厂的钳工未将第5舱中两个防浪阀检查帽旋紧,海水正是从此处涌入的。上议院对承运人的适航义务的解释是()。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这一义务包括的内容有()。
一船在始发港装载A货,在中途港装载B货,运往目的港,则对于A货,要求承运人谨慎处理提供适航船舶的时间为()。
我国《海商法》中规定承运人提供适航船舶的时间是:
船舶发生爆炸时的应急行动包括:Ⅰ、立即报警、减速、停车;Ⅱ、由大副或轮机长(机舱)亲自指挥隔离爆炸物;Ⅲ、检查船舶稳性、浮力、适航能力,对船舶安全做出正确的评判;Ⅵ、了解爆炸原因、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
船舶发生爆炸时的应急行动包括()Ⅰ、立即报警、减速、停车;Ⅱ、由大副或轮机长(机舱)亲自指挥 隔离爆炸物;Ⅲ、检查船舶稳性、浮力、适航能力,对船舶安全做出正确的评判;Ⅵ、了解爆炸原因、人员 伤亡和被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