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牙规则》规定,当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害、灭失,在货物目的港交付货物后,若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损害以及灭失或损害的一般性质,在货物移交其掌管之前或者当时(如果灭失或损害不明显,则在3天之前),书面通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则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害、灭失().
海牙规则规定,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灭失或损坏,在卸货港交付货物时,如果(),货方可免于提交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
根据各国海商法关于诉讼失效的规定,通常对于货物的灭失或损坏,除非自交付货物或本应交付货物之日起()内提起诉讼,否则承运人免于赔偿责任。
根据《汉堡规则》规定,关于活动物货物在运输中发生灭失、损害或延迟交付,若承运人要免除赔偿责任,应举证证明().
《海牙规则》第4条规定: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所雇佣的其他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时的行为疏忽或过失所造成的货物损坏或灭失,应当()。
根据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规定,如果不知道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害的运输区段,因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或损害,多式联运经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单上规定,若对于某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火或损害的风险,货主可以进行投保,则承运人对因此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害不负责任().
根据《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规定,下列由于延误而使船舶或货物遭受的灭失或损害的费用中,可列入共同海损的是().
根据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规定,当货物发生损害而多式联运经营人应承担责任时,若不知道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害的运输区段时,对遭受灭失或损害货物的赔偿金额为每千克法郎().
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原因造成的货物的损坏、灭失或迟延交付免除损害赔偿责任,但应负责举证。
提单上规定,若对于某种货物在运输过程的灭失或损害的风险,货主可以进行投保,则承运人对因此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害不负责任,则该种规定的有效性().
根据海牙规则,托运人在货物装船前已申报了其价值,但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中并未注明,当货物发生灭失且承运人应承担责任时,承运人的最高赔偿限额为()。
根据《汉堡规则》规定,承运对于海上救助人命的措施或救助赌的合理措施所引起的货物灭失、损失或延迟交付,不负赔偿责任是指不承担对货物的赔偿责任().
根据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规定,除货物或灭失处理外,如果根据多式联运单证有权提货的人,在货物灭失或损害不明显情况下,未在交货后,送交货物灭失或损害的一般性质的书面通知送交多式联运经营人,则应视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已按多式联运单证记载的状况交货的证().
根据《海牙规则》规定,托运人对所托运的贵重货物在装船前已申报了其性质和价值,并在船方签发的提单中注明,则当货物发生灭失时().
在国际货物运输法中,《海牙规则》规定诉讼时效是()年。
《海牙规则》规定,收货人在提货时应检查货物,如发现灭失或损坏,应立即向承运人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如果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5日内提出索赔。
海牙规则规定,如未申报,对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坏,在任何情况下,当每件或每单位超过()时,承运人概不负责。
按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每件货物或每一计费单位的货物的损害或损失,其最高的赔偿责任以()为限。
根据《海牙规则》规定,当由于托运人所提供的货物标志、包件数、数量和重量的正确性有问题给承运人造成损害时().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所运送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所负的责任以不超过每件或每单位( )英镑为限。
《海牙规则》第3条规定,__应保证其在货物装船前,向承运人书面提供的货物标志、件数、数量和重量的正确性,并在对由于这种资料不正确所引起或造成的一切灭失、损害和费用,给予承运人赔偿。(307756:第10章 班轮运输、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 (A-0,B-0,C-0,D-19,错误-0)()
货方对承运人或船舶提起货物损害或灭失索赔的诉讼时效为()
依照我国的《海商法》,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制,如果能确定货物灭失或损坏发生的运输区段,则适合《海牙-维斯比规则》第105条,也即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