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A.合法权益 B.公私利益 C.人身安全 D.财产安全

时间:2024-01-25 13: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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