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领取行李、包裹时,如提出包装有异状,车站应编制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
发生快运包裹事故时,承运人应会同收货人在内的有关人员编制客运记录交收货人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
发生行李、包裹事故时,车站应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行李、包裹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
行包事故立案时,车站应会同公安人员编制行李、包裹事故记录(用货运记录)一式三份。
事故立案时,车站应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行李、包裹事故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站存查,一份交托运人或收货人作为提出赔偿要求书的凭证。
列车上发生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列车向车站办理移交手续时,编制客运记录一式()。
客运记录是指在旅客或行李、包裹运输过程中,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需记载某种事项或车站与列车之间办理业务交接的文字凭证。
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作为乘车凭证的旅客,在车站、列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站车工作人员应当在客运记录中记录其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事故案卷中应附有()。
行李、包裹在发站或运输途中发生票货不符时,有关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行李、包裹递送到站,作为站、车交接的凭证和到站编制事故记录的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发生行李、包裹事故时,车站应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行李、包裹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
如何编制向车站移交后方停车站未卸完行李、包裹的客运记录?
收货人询问行李、包裹是否到达时,承运人应及时予以查找。对逾期未到的行李、包裹应及时编制客运记录交收货人。
行李、包裹在运输途中发生部分损坏时,有关站、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随行李、包裹递送到站,作为站、车交接的凭证和到站编制事故记录的依据。
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疾病时,车站或列车应会同公安人员勘察现场,()编制客运记录或旅客伤亡事故记录并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按照旅客人身伤害或疾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旅客在列车上死亡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请示。列车长应填写客运记录,会同乘警将尸体和死者遗物交()停车站,无同行人要采取旁证两份。
向车站移交无票运输行李、包裹时,客运记录如何编制?
当发生与信号设备有关联的机车车辆冲突、脱轨事故时,信号维修人员应会同车站值班员记录设备状态,派人监视,保护(),不得擅自动用设备,并立即报告电务段调度。
行李、包裹托运后至装车前,托运人要求取消托运时,车站应收回行李、包裹票注销,注明“取消托运”字样。办理时,另以“客运杂费收据”办理退款。
客运记录是指在行李、包裹运输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需记载某种事项或车站与列车之间办理业务交接的文字凭证。
旅客行李物品或衣服鞋子等丢失,旅客下车后又找到物品时,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车站处理并联系旅客。()
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车站或列车应会同公an人员勘察现场,收集旁证、物证,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编制并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按照旅客人身伤害或疾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承运后交付前发生包装破损、松散时,承运人应及时修整。修整后编制客运记录,详细记载破损原因、状况和整修后状态,并在行李、包裹运输报单的记事栏内注明“××站整修”,加盖站名戳。整修费用列()
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车站或列车应会同共安人员勘察现场,收集旁证、物证,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编制并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按照旅客人身伤害或疾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293号)规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造成行包损失时,应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