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进行接触网施工或维修作业时,应在列车调度台,或车站(动车所)行车室设联络员,施工及维修地点设现场防护人员。要求如下()。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因施工需要转为非站控模式时,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在()进行登记。
高速铁路线施工、维修作业天窗结束后开行动车组列车前,应开行确认列车,确认列车开行方案不纳入列车运行图。
进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分钟,由维修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签认。
高速铁路区间施工有作业车配合时,原则上不结合共用,确需结合时维修单位须参加施工会议,明确有关事项及安全卡控措施,施工作业地点、轨道车运行地段和维修作业地点不得交叉重叠且作业地点间须保持1000m以上安全距离,由施工单位负责现场统一指挥。
施工(维修)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或站内作业时,施工和高速铁路维修由施工办、普速铁路维修由指定()施工(维修)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维修)组织,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普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利用接触网作业车或专用车辆进行接触网巡视或检测时,应申请行车计划或安排在施工维修天窗时间内进行,需要升起作业平台或人员登上平台时还应执行()。(《高速铁路接触网安全工作规则》,第十三条)
作业负责人由作业单位按照施工和维修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任。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担当。摘自《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则》第3.2.4条
在铁路营业线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维修)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切施工准备,最晚于施工前()分钟,由施工(维修)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备施工登记簿》内完成登记,按规定向车站或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在核对有关登记内容与施工(维修天窗)计划无误后,方可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维修)命令。
车站不办理接发列车(含到达场、出发场不办理接发列车一端)的行车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修作业由车站负责安排。车站驼峰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应利用交接班、调车作业间休等时间进行,原则上每次不少于40min,时间相对固定。驼峰进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经车站调度员同意后实施
应积极采用()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作业组织,提高线路检修质量摘自《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1.0.8条
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维修)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普速铁路于开始前分钟,由施工(维修)负责人(或联络员)在指定场所登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高速铁路运行区段固定设备的上线检查、检测、维修和施工作业都必须安排在列车间隔时间内进行。()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
在一项施工(维修)日计划中有多家单位共用天窗进行施工(维修)作业时,由主体单位登记作业全部内容,共用天窗的单位负责确认本单位作业的内容,经确认正确后进行签认()
普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作业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作业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由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高速铁路施工、维修作业天窗结束后,第一趟不准开行列车。确认列车开行方案纳入列车运行图()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min,由施工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签认()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由施工负责人(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调度所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签认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作业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作业准备工作,于作业开始前,由作业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后,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不少于作业开始前分钟到达车站办理《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登记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60分钟,由施工
高速铁路施工、维修作业执行“双命令、三确认”制度,“三确认”是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