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监罪犯分配到分监区后,分监区应在()对其进行计分考核。
分监区民警在收押罪犯时,要检查罪犯档案中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人民法院的()是否齐全。
二级管理的监区(分监区)()应按照排查认定标准,开展一次重点罪犯排查活动。
监区(分监区)收押罪犯后应结合罪犯案由、刑期、()、入监教育期间改造表现等情况,编排互监组,确定承包民警。
罪犯一次性奖、扣分2分以上不满3分的,由监区(分监区)考评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审批。
分监区民警在执行公务时,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戒具()。
监区(分监区)承包民警对重点罪犯的个别教育谈话,A类每月至少1次,B、C类每月至少(),并认真做好记录。
组织罪犯开展讲评教育,监区(分监区)值班民警每日1次,承包民警每周1次,监区领导每月(),监狱领导每季1次。
监区(分监区)应建立“()”,定期组织罪犯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罪犯文化生活。
罪犯发出的信件,有()的,分监区民警应予扣押。
罪犯对分监区奖扣分有疑义的,应在考核分公布次日起工作日内书面向分监区提出复议申请,分监区应在()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监狱、监区(分监区)应开展优胜互监组评比活动,建立()激励机制。
监区(分监区)民警收押罪犯时,应亲自进行()的检查。
监区(分监区)负责会见民警,根据会见室统一安排,将会见罪犯带到()后,到指定位置会见或共餐。
监区(分监区)执勤民警应做到()。
监区(分监区)应()开展优胜互监组评比活动。
零留监管理点应按照建制监区(分监区)设置罪犯监舍,编制罪犯临时互监组,设置(),组织进行内务和环境卫生整理。
分监区民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等警械()。
监区(分监区)应落实“卫生日”制度,坚持()。
监区(分监区)应指定一名民警()教育干事,协助监区(分监区)领导开展教育改造各项工作。
监区(分监区)民警每半个月对老弱病残犯普遍谈话不少于()次。
监区(分监区)民警交接班时,应交清()。
分监区应由一名民警兼任心理联络员,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引导有心理异常的罪犯参加心理咨询。
分监区民警按规定要求,管理、填写各类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