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尺零点高程指水尺的零刻度线相对于某一基面的()。
当能确定水尺零点高程突变的原因和日期时,进行水位订正应()。
水尺的零刻度线相对于某一()的高程即为水尺零点高程。
当遇特大洪水或洪水漫滩、漫堤时,可在断面附近另选适当地点设置()水尺,或在()水面的一个固定点向下观测水位,其零点高程待水位退下后再进行测量。
一般水尺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小于等于()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比降水尺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小于等于()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水位的数值是由水尺的读数()水尺零点高程而得。
某站在校核P6时,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5mm,其水尺零点高程()采用新测高程。
当水尺零点高程发生大于()cm的变动时,应查明变动原因及时间,并应对有关的水位记录进行改正。
对水尺零点高程应定期进行()。
在水尺运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水尺零点高程进行()。
在水尺水位涨落换读观测中,当两支相邻水尺比测的水位差超过()cm时,应查明原因或校测水尺零点高程。
接(校)测水尺时,不能在水尺上直接测读直立式水尺零点时,可测读()的高程,然后推算水尺零点高程。
瞬时水位数值为水尺读数与水尺零点高程的()。
水尺零点高程应尽可能采用()水准测量测定,并定期进行校测。
水位=水尺零点高程+水尺读数,水尺零点高程是全国统一的。
在水尺编号中,支号辅助号代表()水尺零点高程的变动次数或在原处改设的次数,用数字表示。
某站P9水尺经测量发现水尺零点高程发生变动,现使用新测水尺零点高程,水尺编号为()。
船舶水尺是表示船舶吃水的标志,水尺的零点应在()
水尺零点高程测量均应采用()测量。
水尺附近的水流方向分为()、逆流或回流、停滞三种情况。
某站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时使用DS3型水准仪,地势不平坦,测量时视线长度不应大于()。
某站基本水尺断面兼作比降上断面,在校核水尺时,当新测高程与原用水尺零点高程相差不超过本次测量的允许不符值,或虽超过允许不符值,当()mm时其水尺零点高程仍沿用原高程。
利用水尺观测水位,水位=水尺读数+水尺零点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