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次月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不动产出租、娱乐业、代理业和金融业的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
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有()。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假设某纳税人2019年5月设立,但其5月7月均无销售额,其6月四项服务销售额为100万,货物销售额为30万元。按照规定该纳税人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时间段是()
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企业,如果抵减前当月应纳税额为零,下列关于当期加计抵减额的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2019年6月30日设立,主经营业务是生活服务业,符合加计抵减规定条件,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关于加计抵减的相关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企业,如果抵减前当月应纳税额为零,关于当期加计抵减额的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抵减额按当期进项税额的10%计算。()
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企业,如果抵减前当月应纳税额为零,关于当期加计抵减额的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抵减额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抵减。()
根据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且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某生产性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2019年12月销售服务,开具增值税与用发票注明税额25万元;购进服务取得增值税与票发票上注明税额13万元,其中10%的服务用于提供适用简易计税的服务;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3万元。假设当月取得增值税与用发票当月勾选抵扣。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为()。
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计提、调减、结余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仅在发生增值税实际抵减时进行制证,按加计抵减台账“本期实际抵减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加计抵减”科目,如2020年及以前已有计提余额,需在2020年决算中完成冲销处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的截止日期是()
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但该纳税人一直到3月31日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某广播影视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的销项税额为40万元,进项税额为30万元,其中有10万元用于职工福利。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5万元。该公司当月实际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各分公司、子公司缴纳增值税加计抵减进项税时,应按规范进行会计处理,将实际加计抵减额计入利润总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纳入实际抵减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