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50Mt~80Mt,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在站内,正线、到发线与相邻站线的线间距,按规定不得小于4000mm。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8-25,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对50kg/m钢轨年通过总重小于8Mt的干线每年应至少检查8遍。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当年通过总重<8Mt,()及以下钢轨年探伤遍数为7遍。
正线、到发线道岔的综合维修周期可与线路同步,但不宜超过()。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50Mt~80Mt,5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不小于80Mt,60kg/m钢轨每年探伤8遍。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25Mt~50Mt,5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当年通过总重为小于8Mt,43kg/m及以下钢轨年探伤遍数为7遍。
道岔和站线的综合维修周期,由铁路局规定。其中正线、到发线道岔的综合维修周期可与线路同步,但不宜超过1年。
高速铁路正线与到发线连接应采用()道岔。两正线间的渡线应按功能需要选用()及以上道岔。
正线与到发线连接应采用()号道岔。两正线间的渡线应按功能需要选用18号及以上道岔。
道岔和站线的综合维修周期由铁路局规定,其中正线、到发线道岔的综合维修周期可与线路同步,但不宜超过()。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50~80,5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正线、到发线及其相衔接的轨道电路区段,原则上不得出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如有发生,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在()小时内整治完毕。
正线、到发线换算容车数计算方法:按线路有效长减去机车长度()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8-25,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在正线、到发线上调车过程中,在接发列车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停止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
站线线路和道岔检查,一般每个月不少于1次,其中到发线、客车径路道岔检查比照正线道岔检查周期,具体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
A-D-H-004333线路大、中修验收标准中,捣固作业后应无连续空吊板。连续检查50头,正线、到发线不得超过__,其他站线不得超过12%
站线线路和道岔设备检查周期:一般每6个月不少于1次,其中到发线、客车径路道岔检查比照正线道岔检查周期,具体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
正线、到发线线路综合维修周期按照线路累计通过总重,结合线路大、中修周期,根据线路的实际设备状况、线路条件、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