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单条款中,通常将()统称为货方。 Ⅰ.托运人、收货人;Ⅱ.发货人、受货人;Ⅲ.提单持有人;Ⅳ.货物所有人。
承运人如果对提单所记载的货物有疑问,并不能推翻提单的记载事项,除非能够提出有效的证据。
提单转让至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手中,除提单上订有有效的“不知条款”外,承运人(),证明其实际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上记载的内容不符。
进口的货物,如发生残损或货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运输单据是清洁的,则应向()提出索赔。
我国海商法规定,提单的记载事项应包括()等。 Ⅰ.装货港;Ⅱ.在装货港收货日期;Ⅲ.卸货港;Ⅳ.多式联运下的接收和交付货物地点。
2006年2月,中国山东威域公司在山东青岛港口将一批货物交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天祥号”轮承运,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填写“交持有人”,包装栏内有船长批注的“有破包”字样。下列关于该提单种类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如果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当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拒付运费又不提供适当担保时,承运人对货物享有()。
进口的货物如发生残损或到货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运输单据是清洁的,则应向谁提出索赔()
在提单条款中,通常将()统称为货方。 Ⅰ.托运人、收货人; Ⅱ.发货人、受货人; Ⅲ.提单持有人; Ⅳ.货物所有人。
如果提单上订有有效的“不知条款”,且提单已转移到善意的收货人手上,则在该条款或批注表明的范围内,提单上记载的货物情况()。
提货通知是承运人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提单上记载的"通知人"或收货人发出的装货船舶的预定入港日期和货物详细情况的书面通知。
甲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冷冻设备,以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和提单上均载明是10箱,货交承运人运输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不记名提单交给乙公司。待船到目的港后,乙公司持正本提单取货,发现货物只有9箱,乙公司要求承运人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仔细审核,发现在大副记载的有关日志中,写明实际收货9箱。对此,承运人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短缺的一箱货物应有谁承担?()
在卸货港,承运人回收(),向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交付货物后,其交付货物的责任即告终。
提单转让至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手中,除提单上订有()外,提单成为承运人按其上记载的内容收到货物的绝对证据。
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的记载不同,提单可以分为己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提单转让至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手中,除提单上订有有效的“不知条款”外,提单成为承运人按其上记载的内容收到货物的()。
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
在CIF合同下,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已审单付款,但后来发现该批货物的提单是倒签提单,且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提单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承运人凭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提单持有人还可通过背书将提单转让从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
提出货物索赔的人原则上是货物所有人,或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或合法的提单持有人。但是,根据收货人提出的(),也可以由有代位求偿权的货物保险人或其他有关当事人提出索赔。
A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铜坯,以集装箱运输,装箱单及提单上均载明为21箱.货交甲船运输后,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A公司将货物转售给8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A公司向B公司背书交付了提单等各项单据.待船到目的港,B公司持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只有20箱.B公司要求甲船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仔细审查,发现在大副记载的有关日志中,写明实际收货20箱.对此,甲船公司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短缺的一箱货物损失由谁承担?()
中国宁涛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多多港,承运人为中国大方公司。当宁涛公司凭正本提单到多多港提货时,被大方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宁涛公司在中国法院对大方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以下情形大方公司可免除交货责任的有()
某公司A从国外进口一批钢坯,以集装箱运输,装箱单及提单上均载明为21箱。货交甲船运输后,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A公司将货物转售给B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A公司向B公司背书交付了提单等各项单据。待船到目的港,B公司持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只有 20箱。B公司要求甲船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仔细审查,发现在大副记载的有关日志中,写明实际收货20箱。对此,甲船公司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短缺的一箱货物损失由谁承担?
进口的货物,如发生及损或到货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运输单据是清洁的,则应向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