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的钢轨。
在新建矿井中,对运行()的轨道,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
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kg/m的钢轨。
卡轨车、齿轨车运行的轨道,应采用不小于()㎏/m的钢轨。
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总,对()t及其以上机车或()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Kg/m的钢轨
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井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m的钢轨。
新《规程》规定,在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的机车或3T以及以上的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的钢轨。
对于运行七吨及以上机车或三吨及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的轨道。
具有中容量,采用钢轮钢轨,一般在高架和地面运行的轨道交通类型为()。
运行3吨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kgm的钢轨。
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kg/m的钢轨。
运行7吨及其以上机车或3吨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kg/m的钢轨
运行7T及以上机车或3T及以上矿车的轨道,应当使用不小于()的钢轨。
《规程》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矿井中,对运行7t及以上机车或3t及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Kg/m的钢轨。
井下运输轨道的类型选择,要根据矿车的载质量、机车的粘着质量、列车的运输量和运行速度来选择一定()的钢轨。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于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得于()的钢轨。
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m的钢轨。
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运行的轨道,应采用不小于()kg/-的钢轨。
新建或改扩建矿井中,运行10t及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kg/m的钢轨。
新建或改扩建矿井中,对运行7吨及其以上机车或3吨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的钢轨。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建或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的钢轨。
新建或改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24kg/m的钢轨。()
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
主运巷道轨型不低于22kg/m,采掘巷道不低于15kg/m,运行三吨矿车的轨道不低于30k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