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雷达管制服务,如果雷达系统故障,管制员应当通告相邻管制区实施程序管制情况,并向航空器飞入相邻管制区实施()移交。
除非塔台管制室可以提供目视间隔或与管制单位间另有协议,雷达管制员在履行进近管制职责时,应当对着陆航空器()的正确与否负责。
进近雷达管制员应当在航空器到达距着陆接地点()千米前发布着落许可。
塔台、进近、区域管制室管制席位应当安排()以上持有执照的管制员值勤。
()时,精密进近雷达管制员应当通知航空器复飞并说明原因。
塔台管制员在航空器按照仪表进近程序进入最后阶段,发布着陆许可,必要时通知航空器驾驶员()或复飞程序。
实施监视雷达进近时,进近雷达管制员应当每()千米通知航空器一次距接地点的距离。
进近管制员应当在航空器预计进入进近管制空域前()分钟开始守听,按时开放导航设备,向塔台管制室取得航空器着陆程序和使用跑道。
实施进近雷达管制时,进近雷达管制员应当向航空器提供()。
当管制员准备雷达引导进场航空器横穿最后进近航向道时,应当()。
雷达管制员在与航空器建立通信联络时,在()情况下应当要求航空器驾驶员证实高度。
雷达管制员在什么情况下向航空器通报位置?()
塔台管制员在()情况下允许出港航空器进跑道起飞。
进近管制员应当在本管制区内离场航空器开车前()分钟开机守听,将离场程序通知塔台管制室。
雷达显示屏上出现“7500”或“7700”编码时,雷达管制员应当立即通报负责管制该航空器的管制员或管制单位,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主动提供雷达情报()
程序管制条件下,塔台管制员在同一空域内同一时间管制的航空器数量不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