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现行税法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且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含)()万元的特定纳税人,可按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按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万元的,在纳税申报时可作免税申报。
当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时,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时间要求:自纳税义务发生日起()日内申报纳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一些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下列()行业与产品不属于上述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服务、无形资产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合计计算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按照简易办法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所述缴纳义务人包括()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万元,免征增值税。()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万元(按季纳税()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万元(按季纳税()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自2016年2月1日起,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义务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和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分别不超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般情况下,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
按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
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