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拒不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为包括()

A . 未按照要求配备营养师的 B . 未按照规定建立加工数量、供应单位情况等信息的台帐制度的 C .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的 D . 向集体用餐单位配送生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的

时间:2022-10-15 04:18:32 所属题库: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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