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一体”冒雨检查是指当管内提速、普速铁路沿线降雨达到出巡雨量警戒值及以上时,由车站站长组织站区()人员按规定出巡或添乘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雨量限速、封锁警戒期间,当添乘检查发现水害可能影响行车时,应及时向车站提出申请,凭()进入栅栏内进行检查、确认
遇有降雨天气,重点防洪地段1h降雨量达到及以上时,列车限速45km/h()
雨量限速警戒制度:对于Ⅰ、Ⅱ级防洪地点工务段应根据地质、地形和降雨量适当延长限速警戒()
高速铁路运行区段非重点防洪地段解除“限速”警戒的雨量阀值设 定为小时雨量≤30毫米,且持续30分钟后,系统提示解除“限速” 警戒。()
当降雨量达到警戒值时,工务部门在车间登记限速警戒信息,()要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并要口头通知正在限速区段运行的司机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按照限速值(工务登记的数值)运行。
降雨量达到限速或封锁警戒值,待添乘、检查车或徒步雨检结束(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确认设备无险情且达到雨量警戒解除条件后,在()办理限速或封锁警戒销记手续。
雨量达到出巡、限速警戒值时,工务段及车间干部要加强添乘检查,添乘检查人员要密切注意(),发现水害或险情时须立即要求司机减速或停车,并通知段、车间迅速赶赴现场处理。(《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工作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遇有降雨天气,重点防洪地段1h降雨量达到60mm及以上时,列车限速()
当设置在区间的雨量计降雨量达到限速或封锁警戒值时,临时限速或封锁地段范围为雨量计所在区间(限速以车站中心里程为界,即两站一区间;封锁不含相邻车站,以相邻车站进站信号机为界,即一区间)()
雨量警戒系统报警时,设备单位值班领导要立即到(),盯控雨量警戒、防洪重点设备和地段巡查看守、添乘检查、地面检查等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工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当发生局地强降雨,雨量观测点覆盖不到或区间情况不明时,工务段可及时向()提出限速或封锁线路的申请,情况紧急时要果断拦停列车。(《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工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遇有降雨天气,重点防洪地段1小时降雨量达到45mm及以上时,列车限速多少km/h;1小时降雨量达到60mm及以上时,列车限速多少km/h()
高速铁路非山区防洪重点地段执行限速雨量警戒,()执行限速、封锁雨量警戒。
降雨量达到限速或封锁警戒值时,执行限速、封锁时间以接到电务部门通知为准。()
《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防洪标准化管理办法》京铁工〔2019〕470号普速铁路出巡警戒解除条件:当降雨停止后(小时雨量小于2mm),经全面检查并确认无险情时,解除出巡警戒。暴雨后天内加强添乘检查()
降雨量出巡警戒值解除条件:当降雨停止后(小时雨量小于2mm),经全面检查并确认无险情时,解除出巡警戒。暴雨后应加强添乘检查()
遇有降雨天气,重点防洪地段1 h降雨量达到60 mm及以上时,列车限速()
普速降雨量达到限速警戒值,工务登记限速模板用语为:××雨量计×时×分,时降雨量(连续+时降雨量或重点区段连续+24时降雨量)已达到限速警戒值,()。
Ⅰ级防洪地点遇到大雨及以上降雨天气时,相关工务段要在车站登记,要求客车在通过Ⅰ级防洪地点时限速运行,原则上不大于()公里/小时,具体限速值由工务段视情况确定。
当降雨量达到全面出巡以上警戒值且连续降雨量小于100毫米时,雨中及雨后24小时内每天安排人员添乘检查,其中夜间()一般不少于2遍
对雨量限速警戒产生的临时限速和短时间内()可能频繁提速或降速的临时限速,列车调度员只需向相关车站、列车司机、设备管理单位发布(转达)临时限速调度命令,不必向集团公司运行揭示管理室、机务段发布(转达)。
当降雨量达到客车封锁警戒值时,工务登记封锁模板用语为:“××雨量计×时×分降雨量已达到客车封锁警戒值,区间线路情况不明,需对××站()至××站()间上()行线禁止放行旅客列车进行检查”
当设置在车站附近的雨量计降雨量达到限速或封锁警戒值时,临时限速或封锁地段范围为雨量计所在车站相邻的一个区间(),并以集团公司文件公布的雨量警戒值表中的限速或封锁铁路区段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