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不能自动触发进路时,列车调度员(车站控制时为车站值班员)应采取人工触发进路或人工排列进路方式办理,并通知电务部门进行处理,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多方向车站TDCS车务终端《行车日志》须利用邻站站名功能保持“记事”栏显示列车运行方向的状态。车站值班员办理预告(闭塞)手续及下达接发列车命令时,须认真核对“记事”栏()。
在CTC中心控制方式下,车站的行车工作由本区段的()统一指挥。
列车办理跳停作业车站值班员(行车)通过ATS工作站、CCTV监护车站列车到发,向相邻车站报列车到发点,填写车站生产日志。
正线列车执行巡道作业时,车站值班员(行车)在车站生产日志内记录调度命令。
行车闭塞方式降级运行作业中,列车恢复正常模式运行时,车站值班员(行车)确认列车位置,该站未发车时,取消已办理的闭塞,安排车站行车人员显示停车手信号作为防护措施禁止列车动车,向前方站取消闭塞。
在CTC控制方式下,车站值班员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按下()按钮,并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
车站行车室装有CTC设备的机柜门要求()。
CTC车站改为非常站控模式,相邻站为分散自律模式车站时,车站值班员(应急值守人员)与()办理预告手续后,将“邻站同意发车”时间人工输入《行车日志》相应栏内。
在行车人员值守的车站,故障处理、检查和施工登记要点,由电务值班人员向调度所CTC工区申报,调度所CTC工区负责汇总,统一向()申请要点。
单线使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根据《行车日志》查明区间已空闲,并取得接车站承认的电话记录,在发车进路准备妥当后,方可填发路票。
CTC系统的指挥模式与传统的指挥模式区别在于,传统行车指挥模式为: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列车。CTC(调度集中)指挥模式为:调度员←→列车。
在CTC控制方式下,车站值班员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按下非常站控按钮。
CTC车站应严格按照《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电务)登记,在()分路不良区段。
CTC系统无法下达列车运行计划时,列车调度员须登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并通知()中心进行检查处理。列车调度员应向车站发布转为非常站控模式的调度命令,同时使用电话下达列车运行计划
正线轨行区的动车施工中,如涉及信号控制权移交的,应在《动车组织方案表》中明确,且须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车站/调度日志上签认。此时由施工方负责行车指挥及进路准备与确认()
CTC系统强制办理时不检查任何后续条件,车站操作方式下的车站在办理接发列车进路时,对弹出的强制执行提示窗,车站值班员(信号员或应急行车人员)不得盲目点击“强制执行”按钮强制开放信号,须在认真核对相关提示内容,确认该列车进路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强制办理。()
在CTC非常站控模式下办理行车时,车站管理人员须全过程进行监控和把关,做到“必须”。/*宁运车函〔2019〕4号*/()
采用电话闭塞法组织行车,站后折返车站行车日志填写,待列车出折返线时,将折返线视作车站(无电话记录号),在折返后的上下行中到达栏填写时间点()
车站不需要在行车日志上记录并与邻站报点的是()
CTC车站操作方式下,正常情况下应进路,遇系统不能自动触发时,应采取进路,以上两种方式均不能办理时,方可采用进路方式办理,并通知电务部门进行处理,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正常情况下,各站(所)均采用规定的CTC操作方式,调度集中设备不准转为分散自律下的其他方式。行车设备施工、维修需要时,集控站可转为非常站控模式或车站操作方式,但须在施工、维修计划中注明(固定在车站登记的车站转为车站操作方式时除外)()
车站行车值班员在进行道岔保养前必须在《车站生产日志》上登记。()
不具备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继电式逻辑检查功能的自动闭塞区段,CTC/TDCS区间列车占用丢失报警或车站值班员发现及得到区间列车占用丢失信息时,发车端车站值班员应及时通知电务部门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根据电务人员申请可在邻站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