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数量要求是()。
某企业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18人,占职工总数的20%,该商贸企业应提前一定时间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该时间为()天。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履行什么程序?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必须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根据法律进行裁员。在()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遵照以下程序()
经济性裁员是指,需要裁减人员在()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以上的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要执行的程序有()。
根据我国《劳动法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后来又在()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如果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不善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规定,一次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以上的,属于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必须达到裁减人员()以上,或者不足(),但占用人单位职工总数()以上的标准。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的,应当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中,用人单位不得裁减的人员包括()。
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用人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按程序并向人社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判断题】只有当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20人以上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时,本单位的高级专业人才应当优先留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入员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