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合同有效成立产生的给付义务
按先合同义务的要求,自缔约当事人因签订合同而相互接触磋商,至合同有效成立之前,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以下哪些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合同有效成立产生的给付义务。()
合同法规定,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一,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贷款人在行使贷款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时负有的法定义务有( )。
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未来有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合同的可能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称为()。
在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内(),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劳务合同是明确总分包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劳务费结算的重要依据o()应及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本着先签订劳务合同再进场的施工的原则。
因计结息方式发生争议而产生储蓄合同纠纷时,农信社未履行先合同的告知义务的,银行方要承担责任。
属于单位的先合同义务的是()
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 )情形时,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不得以此主张不安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这个权利是()。
教育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在法律性质上应当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有时表现为违约责任,有时表现为侵权责任。
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情形时,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不得以此主张不安抗辩权。
先合同义务包括()等义务。
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谁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前,得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这是()的体现。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其债务。
合同法规定,若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抗辩权中,()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先履行方在后履行方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后,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方自然应履行其债务。
合同法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后,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