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以下行使了不安抗辩权的一项是()。
合同法规定,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一,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贷款合同抗辩中的先履行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借款人行使的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负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内(),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是一种自助权,是先履行方在有证据表明对方不能履行对等给付的危险时,可中止履行合同而无须经对方同意或经过诉讼、仲裁程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先履行抗辩、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在不安抗辩权的适用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关于中止履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方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 )情形时,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不得以此主张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先履行方享有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在后履行方于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以上是()的内容。
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此抗辩权是()。
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情形时,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不得以此主张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缔约后出现足以影响其对待给付并未提供担保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若先履行义务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方有()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抗辩权中,()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先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首先行使的权利为()。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以下行驶了不安抗辩权的一项是
【单选题】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 定的,后履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情形在合同法 理论中被称为什么权?
27、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