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选港货,在航次租船合同中通常约定,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地点或期限向船方宣港,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或绕航损失,应由()负责。
按船舶必须到达指定地点的不同,航次租船合同可分为()。 Ⅰ.港口合同;Ⅱ.泊位合同;Ⅱ.锚地合同;Ⅳ.港口商业区合同。
若航次租船合同为“港口合同”,则船舶只要到达(),即使没有到达承租人指示的实际进行装卸作业的地点,也视为船舶已到达港口。
按船舶必须到达指定地点的不同,航次租船合同可分为()。 Ⅰ.港口合同; Ⅱ.泊位合同; Ⅲ.锚地合同; Ⅳ.港口商业区合同。
为避免出租人利用航次租船合同中的“船舶待指定”条款任意选择和派遣不符合承租人要求的船舶,双方当事人必须事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待指定的船舶的()。
若航次租船合同中规定船舶必须到达合同规定的或承租人指定的泊位时,才视为到达船舶。这种合同称为()。
出租人为了避免因港口拥挤,船舶不能靠泊而产生的船期损失,常常要求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加入()等条款。 Ⅰ.到达即可靠泊;Ⅱ.到达无需等泊;Ⅲ.等待泊位损失的时间计入装/卸时间;Ⅳ.不论靠泊与否。
在航次租船条件下,若出租人未能及时提供指定船舶,()。 Ⅰ.属于出租人违约; Ⅱ.承租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 Ⅲ.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Ⅳ.出租人必须赔偿承租人。
如果由于航次租船合同免责条款中规定的事由致使船舶延迟到达装货港,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在航次租船合同下,若承租人指定的泊位能够保证完成卸货作业,但在卸货过程中,根据港口主管部门要求,船舶发生了移泊,则()。
如果在航次租船合同订有“不论靠泊与否”条款,根据《1980年租船合同装卸时间定义》的解释,船舶在到达后不能立即进入装卸泊位,(),即可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出租人为了避免因港口拥挤,船舶不能靠泊而产生的船期损失,常常要求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加入()等条款。Ⅰ.到达即可靠泊;Ⅱ.到达无需等泊;Ⅲ.等待泊位损失的时间计入装/卸时间;Ⅳ.不论靠泊与否。
在预备航次中,由于航次租船合同免责条款规定的事由发生,致使船舶延迟到达装货港,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船舶出租人可以提出免责的抗辩。()
在航次租船条件下,如指定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沉没,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
如果在航次租船合同滞期和速遣费条款中使用“可调剂使用的装卸时间”术语,当船舶到达卸货港时,并不立即连续计算滞期时间,而是在(),才开始继续计为滞期时间。
在泊位租船合同下,船舶出租人起算装卸时间,船舶必须是一艘抵达泊位的船舶,如果船舶没有抵达合同指定的泊位,不论船舶离此泊位有多近,均不算抵达指定的地点,因此也不能起算装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泊位拥挤、天气不良、航道堵塞使船舶不能靠上泊位的时间损失风险是由出租人承担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航次租船合同中,通常订有()等规定。
当承租人未能在航次租船合同中约定的装卸时间内将货物全部装完或者卸完,为了装卸货物,船舶还需在港继续停泊,按照租船合同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约定的费率,向出租人支付()。
出租人必须保证在航次租船合同中有关船舶说明的正确性,()。
如果航次租船合同中仅列明一艘指定的船舶的,在该船无法提供时,通常出租人可以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