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货物列车列检技术作业要求:车轮踏面擦伤深度及局部凹下深度须不大于()。
运用中的轨道车车轮踏面擦伤深度及局部凹下值不大于()。
重型轨道车过轨技术检查时,踏面擦伤深度及局部凹下不大于()mm。
车轮踏面擦伤、局部凹陷深度达2mm及以上的轮对上的所有轴承经外观检查良好时,不需退卸。
相邻和所属铁路局应保证进入高原铁路的铁路货车车轮踏面擦伤及凹下深度不大于()。
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滚动轴承轮对不大于()。
段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提速滚动轴承轮对()
临辅修车,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大于()须进行更换(集装箱及货物专列除外)。
车轮踏面擦伤、局部凹陷深度不小于()的轮对上的轴承须退轴承。
提速货物列车中的铁路货车车轮踏面擦伤及凹下深度须≤()mm。
轮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更换: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大于1mm;集装箱专列、快运货物专列货车大于()mm。
非提速滚动轴承轮对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陷深度不大于()。
运用中轮对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大中型养路机械过轨技术检查时,踏面擦伤深度及局部凹下不大于()mm。
临修时,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大于()时更换轮轴。
货车踏面擦伤及局部凹陷深度辅修限度不大于()。
运用中轮对检查时,轮箍无裂纹弛缓;轮缘的垂直磨耗高度不超过();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
车辆车轮第四种检查器可以测量轮辋厚度、轮缘厚度、踏面剥离长度、踏面圆周磨耗深度、踏面局部擦伤及凹下深度、()、轮辋宽度、踏面辗宽、车钩闭锁位钩舌与钩腕内侧距离。
进入高原铁路运行的铁路货车,装车前和沿途列检作业场除执行“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外,还须执行相邻和所属铁路局应保证进入高原铁路的铁路货车车轮踏面擦伤及凹下深度不大于()
滚动轴承轮对车轮踏面磨耗或局部凹下深度的段修限度为1mm。
“通过作业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规定接入进路安装有TPDS的列检作业场,到达、中转列车中铁路货车车轮踏面碾堆、擦伤、剥离、局部凹下的检查由TPDS负责;接入进路安装有TWDS的列检作业场,到达、中转列车中铁路货车车轮轮缘垂直磨耗、轮缘厚度、踏面圆周磨耗深度以及轮辋厚度的检查由TWDS负责()
到达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踏面无碾堆,踏面擦伤、剥离、局部凹下、缺损、圆周磨耗()
对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的货物列车、军用列车中的客车,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入深度 ≤()
货车提速轮对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陷深度段修不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