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中对轮对检查的技术要求中规定: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7mm,使用报废限度为()mm。
机车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应超过()mm。
车轮踏面擦伤、局部凹陷深度达2mm及以上的轮对上的所有轴承经外观检查良好时,不需退卸。
冶金铁路技规要求滚动轴承的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1毫米。
级检修限度,轮对踏面擦伤深度≤()mm,连续碾擦长度≤()mm。
运用中对轮对检查的技术要求中规定:轮箍踏而磨耗深度不超过7mm,使用报废限度为()mm。
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滚动轴承轮对不大于()。
准备出段牵引列车的机车,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得超过()mm。
车轮踏面擦伤、局部凹陷深度不小于()的轮对上的轴承须退轴承。
非提速滚动轴承轮对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陷深度不大于()。
运用中轮对检查时,轮箍无裂纹弛缓;轮缘的垂直磨耗高度不超过();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
《技规》中规定电力机车轮对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运用中轮对轮缘的垂直磨耗高度不超过()mm。
牵引列车的机车在出段前,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机车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mm。
在车辆缓解状态下检查抱闸车辆车轮踏面,若车轮踏面有擦伤,应使用第四种检查器测量踏面擦伤深度,当擦伤深度不超过1.5mm、时,不可一次运行到终点站处理()
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应超过()mm
机车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MM
《窄轨电机车完好标准》中规定:轮箍(车轮)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V()mm。
货车提速轮对车轮踏面擦伤及局部凹陷深度段修不大于()。
1日检规程中轮对检查踏面的标准是踏面擦伤及局部凹下深度()
运用机车出段前,车轮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技规》第170条
运用机车滚动轴承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得超过()mm。
轮对外观检查检查整体车轮外观是否良好,有无踏面擦伤或剥离。车轮踏面擦伤深度:车轮直径>840mm时:长度≤30mm,深度≤0.3mm;车轮直径≤840mm时:长度≤25mm,深度≤0.25mm。。允许发生的剥离缺陷尺寸:()。以上尺寸超差时,需对车轮进行镟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