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降级工作状态下,当机车信号为停车信号且列车运行速度超过规定速度时,LKJ进行周期性报警。
机车信号为红黄灯、红灯、白灯,停车状态进入正常监控模式,按限速为()控制。停车时提供解锁条件,司机按压【解锁】键后,GYK按正常监控模式(目视行车)控制轨道车运行。当机车信号变为允许信号后,GYK按正常监控模式控制。
LKJ进入原始降级工作状态或由通常工作状态转为降级工作状态时,固定模式限速值按机车最高运行速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动车组最高运行速度的最低值或降级前的固定模式限速值确定;当机车信号为进行的信号时,自LKJ进入降级工作状态列车运行2000m后,固定模式限速值降为();当机车信号为停车信号或降级后由进行的信号变为关闭信号时,自LKJ进入降级工作状态或信号变化后列车运行800m后,固定模式限速值降为15km/h。
当LKJ无控制指令输出且不处于防溜报警状态,机车信号为停车信号或按停车信号控制且列车处于停车状态时()进行LKJ的参数输入。
设定完毕未进行开车对标操作的降级状态,当接收到停车信号时,速度超过5km/h,LKJ立即报警,7s内按压【警惕】键可解除报警,间歇()周期报警。
CTCS2区段进行站内限速时限速起点在()进路上信号应降级。
降级状态时由进行信号转为停车信号的出口限速控制:运行()后限速20km/h。
LKJ-2000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降级状态下当机车信号为进行信号时,列车运行2000米后,限速降为60km/h。
设定完毕未进行开车对标操作的降级状态,当接收到停车信号时,速度超过5km/h,LKJ立即报警,()内按压【警惕】键可解除报警。
在平面调车控制模式中收到紧急类停车信号、停车类信号后停车,限速开口()。
装设机车信号(驼峰机车信号除外)同时装设自动停车装置的机车,当使用机车信号时,自动停车装置部分()转为工作状态。
当机车信号显示进行信号,监控装置进入降级状态时,限速值为本交路最高限速值,运行2000m后限速值下滑至60km/h,如运行速度超过60km/h,装置将实施()控制。
降级状态时由进行信号转为停车信号的出口限速控制:运行800m后限速()。
原始降级工作状态下,机车信号为()时,LKJ均按停车信号处理。
运行中动车组自动信号为关闭信号(含白灯)装置转入降级时,模式按延迟()m后限速()km/h控制。
在恢复正向运行的车站停车,司机在确认行车凭证正确后,输入该站正向行车的车站号,进入降级状态,按该站股道最低限速控制速度对标开车()
LKJ-2000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降级状态下当机车信号为停车信号时,列车运行800米后,限速降为()km/h。
LKJ-2000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降级状态下当机车信号为进行信号时,列车运行2000米后,限速降为60km/h。()
降级状态下,前方信号显示为关闭信号,走行800m后恒限速(),如速度超过20km/h则实施紧急制动控制
当机车信号信息为停车信号时,自LKJ进入降级模式后列车运行()m,固定模式限速值为15km/h
降级模式下机车信号信息由允许运行的信号变为停车信号,信号变化后列车运行800m,固定模式限速值为()km/h
降级状态下,前方信号显示为进行信号时,运行()后恒限速60km/h,如速度超过60km/h则实施紧急制动控制
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机车信号为红黄灯、红灯、白灯,停车状态进入正常监控模式,按限速为零控制()
运行中机车信号故障时,司机在停车状态下,确认地面信号开放,调出人机互换窗口后,进入机车信号故障模式,停车()秒,监控按恒限速控制,直到前方站出站信号机控制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