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工作必须在已调度批准的范围内工作,严禁()私自在已停电的设备上进行工作。
生产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的企业,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批准。
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通告之日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电,有关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则相关规定。
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区,具备采用()闯分相等方式自救时,司机应准确报告电力机车(动车组)停车位置,由列车调度员、供电调度员、机车调度员(动车司机调度员)共同根据电力机车(动车组)类型、停车位置、牵引供电设备状况等确定自救方案,组织自救。
施工过程中改变供电方式、停送电方式、设备检修范围或停用设备时,施工单位要在施工前()日将施工各阶段的供电方式、停送电方式、设备变化等情况,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书面报局供电处,经批准后报供电调度及相关单位,施工后按规定及时在车站进行运统-46登记。
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天,由供电管理部门负责,以电报形式向路内各单位进行通告。
主要发、供电设备的非计划检修,必须预先在()小时以前提出申请,并得到调度批准。
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15天,建设单位应将送电日期通告铁路沿线路内外各有关单位。自通告之日起,视牵引供电设备为()设备。
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以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导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根据《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检修暂行规程》,为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态,由铁路局组织牵引供电设备管理单位于每年()底前对设备进行一次整体质量鉴定并报铁道部。
路防护栅栏外的电力设备发生故障后,在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经铁路局供电调度批准,可以在天窗点外进行处理。()
除了值班员有权自行倒闸的设备外,对属供电调度管辖的设备,在作业前由值班员向供电调度申请带电作业,申请时要说明作业的()。供电调度员审查符合条件后,发布带电作业命令
根据《普速铁路接触网安全工作规则》(铁总运【2017】25号)规定事故抢修和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作业时必须有供电调度批准的作业命令()
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过路局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路局供电调度。处置结束后自行设备恢复。()
高速铁路防护栅栏内的所有电力设备检修、检测、巡视及故障处理可不纳入“天窗”点内进行,但特殊情况应根据路局行调和供电调度的调度命令,办理登记、封锁线路或限速手续后执行。()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路局供电调度员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供电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只能通过铁路办公信息网与铁路局运输调度管理50系统、牵引供电SCADA系统、供电段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联网()
牵引供电调度系统应具备对牵引供电设备状况实时远程监控的条件,并纳入调度系统集中统一管理()
有人值守的牵引变电所发生设备故障时,值守人员应及时、准确向供电调度汇报现场故障信息,在供电调度的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理,尽快恢复送电()
铁路防护栅栏外的电力设备发生故障后,在确保行车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经铁路局供电调度批准,可以在天窗点外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宜在天窗点内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并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m以外()
新建电气化铁路在牵引供电设备送电前10天,由供电管理部门负责,以电报形式向路内各单位进行通告;自通告之日起,视为牵引供电设备带电,有关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则相关规定()
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过路局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路局供电调度。设备恢复应有路局供电调度的命令。()
根据《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规定,200km/h及以上区段铁路局每()个月对接触网质量进行一次动态检测,并在检测后1周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到牵引供电设备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