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ISSC证书将失效描述正确的是() 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相关审核; ②证书未按规定进行签注; ③船舶变更船旗国后; ④持有ISSC证书的船舶实质性更换了对该船承担经营管理责任的公司。
下列关于PSC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在拒绝船舶进入港口前,港口当局无须与该船舶的船旗国进行协商 Ⅱ、检查当局对每次检查都应向船长提供检查结果的文件,即PSC报告 Ⅲ、对已被滞留而未支付相关检查费用或提供担保之前,该船滞留不能解除
为保证船舶顺利通过PSC,我国对船龄15年以上的(),以及在国外PSC中曾被滞留或被强行要求修理的船舶,实施开航前的安全检查。
依据《实施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指南》的要求,当船舶未持有DOC和SMC时,应予滞留,滞留可以在采取()后解除。 Ⅰ.所有发现的严重缺陷均在本港纠正; Ⅱ.不允许在中国港口完成卸货作业; Ⅲ.不允许在中国港口进行装货作业; Ⅳ.书面通知该轮,在未备妥相关证书之前不允许该轮再进入中国任何港口。
被禁止离港的船舶在纠正缺陷后,经执行检查的港务(航)监督复查合格,报经原批准禁止离港的机关同意,签发《解除滞留通知书》。
项目公司在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解除)后,应按项目合同的规定进行注销,注销后的()内将注销证明等有关信息报公司投资管理部及企业规划部备案。
依据《实施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指南》的要求,当船舶未持有DOC和SMC时,应予滞留,滞留可以在采取()后解除。 Ⅰ.所有发现的严重缺陷均在本港纠正; Ⅱ.允许在中国港口完成卸货作业; Ⅲ.允许在中国港口进行装货作业; Ⅳ.书面通知该轮,在未备妥相关证书之前不允许该轮再进入中国任何港口。
在水面上的水上飞机通常应宽裕地让清所有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然而在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仍应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意味着,在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 Ⅰ、应按规则第2章的规定确定让路船 Ⅱ、即使在构成碰撞危险后,水上飞机不应妨碍的义务仍未解除 Ⅲ、如果构成碰撞危险,水上飞机不应妨碍的义务则被解除 Ⅳ、构成碰撞危险后,根据他船的船舶种类决定水上飞机不应妨碍的义务是否解除
船舶在检查中被质疑或滞留时,应及时与()联络,请派人上船协助和指导。对被发现的缺陷,应按处理意见认真纠正。
按交通运输部《运输、港口船舶机电设备损坏管理办法》规定,船舶发生重大事故和大事故后,应由()报告上级船公司。()除了填报有关事故报告外,还要写“专题”报告上级。
为保证船舶顺利通过PSC,我国对船龄()以上的散杂货船、油船和集装箱船,以及在国外PSC中曾被滞留或被强行要求修理的船舶,实施开航前的安全检查。
依据《实施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指南》的要求,当船舶未持有DOC和SMC时,应予滞留,滞留可以在采取()后解除。 Ⅰ.所有发现的严重缺陷均在本港纠正; Ⅱ.允许在中国港口完成卸货作业; Ⅲ.不允许在中国港口进行装货作业; Ⅳ.书面通知该轮,在未备妥相关证书之前不允许该轮再进入中国任何港口。
项目公司在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解除)后,应按项目合同的规定进行注销,注销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注销证明等有关信息报公司()备案。
船公司在获悉船舶被解除滞留后应于()内报告()主管机关。
我国人保船舶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事故或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内未向保险人提供有关索赔单证时,本保险不予赔偿。
我国人保船舶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一经获悉被保险船舶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失,应在()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船在国外,还应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本保险承保的损失。
对于建造船舶,若在建造完工后12个月内发生责任滞留,按()%比例扣除建造检验单位分数。
根据我国《实施ISM规则的港口监督指南》的规定,港务监督实施港口国监督时,在()情况下可对船舶实施滞留。 ①船舶未持有D0C的副本; ②船舶没有SMC; ③D0C、SMC无效或失效; ④船上虽持有有效的ISM有关证书,但存在严重的不符合问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就不得解除合同?( )
依据《实施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指南》的要求,当船舶持有无效或已失效的DOC和SMC时,应予滞留,滞留可以在采取()后解除。
“在水面上的水上飞机通常应宽裕地让清所有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然而在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仍应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 意味着,在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 ①应按规则第2章的规定确定让路船 ②即使在构成碰撞危险后,水上飞机不应妨碍的义务仍未解除 ③如果构成碰撞危险,水上飞机不应妨碍的义务则被解除 ④构成碰撞危险后,根据他船的船舶种类决定水上飞机不应妨碍的义务是否解除()
凡船舶在国外港口被滞留,__应尽快将滞留情况报告船公司,并附上PSC检查报告和滞留通知书(如有)的复印件()
船舶解除被滞留后,__应将缺陷纠正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船舶被延误时间等详细情况报告船公司。(305330:第01章 船员职务职责) (A-19,B-0,C-0,D-0,错误-0)()
甲公司职工人数为300名,从2011年下半年起,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2012年1月,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裁定甲公司进行重整。初步拟定的重整方案决定裁减50名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要求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遭到职工拒绝。后经公司再次研究,裁减人数修改为25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被确定裁减的职工苏某认为:自己为公司已连续工作10年,还有3年就应当退休了,不应当被裁减。公司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2012年5月,甲公司经过重整,生产经营好转,决定重新向社会招聘职工。苏某得知后,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被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