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因合同纠纷在第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后因故撤回上诉,经法院裁定准许。三周后,肖某后悔,向律师询问是否可以再起诉,律师应当告知肖某()。
吴某不服区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向区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下列关于举证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某环保局对一企业作出罚款3000元处罚。该企业以处罚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向区法院起诉,区法院维持了环保局的处罚决定。该企业提起上诉。下列关于二审裁判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婚后即前往A国攻读学位,后留在A国工作。其妻乙在分居多年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委托其兄丙代理诉讼,丙曾在监所服刑9个月。乙由于不愿意在庭审中再提起与甲的婚姻往事,在对其兄丙的书面委托书的委托权限中写明"全权委托",而不再出庭。甲闻讯后委托国内某律所律师丁代理应诉,并将授权委托书直接邮寄到该律所。甲在电话中授权丁处理诉讼全部事宜,并阐述了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意见,丁在法庭上向法官口头转述了甲的意见。法院根据双方的辩论情况作出了判决。结合案情,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我国法律规定,史密斯可以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
冯某向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姚某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冯某与姚某按时到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天,冯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的身份,便委托律师谢某出庭;姚某因正住院治病,也委托律师何某代为出庭,并让何某带上了一份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开具的住院治疗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冯某、姚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冯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要求?()
冯某向B市C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姚某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冯某与姚某按时到人民法院开庭。开庭当天,冯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的身份,便委托律师谢某出庭;姚某因正住院治病,也委托律师何某代为出庭,并让何某带上了一份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开具的住院治疗证明。人民法院开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冯某、姚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冯某就此裁定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要求?()
外国人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
某县卫生防疫站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监督时,发现某饭店卫生不合格,厨房里有苍蝇,于是报请县卫生局,并以县卫生局的名义对饭店罚款2000元。饭店对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局得知饭店起诉后,为保证打赢官司,责令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到该饭店补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遭到饭店拒绝。卫生局于是委托本局的法律顾问律师周某到饭店调查有关证据。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据报道,2012年3月,古律师接手了一起案件,主要内容是委托当事人在购买当地一家地产公司的商品房后,由于迟迟办不下房产证,质疑后者存在欺骗行为,希望通过诉讼来解除合同。然而,古律师接下来多次去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申请立案,均被告知凡是起诉该地产公司的案子都不能立。"今天早晨我和助理又去法院立案,还是不行。"古律师对记者称,1月30日上午他又去莲湖区法院申请立案时,依然被拒,而这次得到的具体理由是,被告是法院的"关系户",法院一直用着其提供的停车场。关于这一事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乔治,英国人,32岁。在中国留学期间因故意伤害致乙轻伤。如果乔治要委托律师辩护,必须委托()
王律师担任甲公司和乙厂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两单位分别签定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中都明确规定,聘请方如有诉讼案件需交法律顾问办理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后乙厂因甲公司拖欠其货款向法院起诉后,要委托王律师担任代理人。甲公司同时也要委托王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在下列四个方案中,王律师最应选用的方案是:()
在法庭开庭的前一天,张律师在与其委托人刘某研究案件时,刘某向张律师提出了一项违法要求,对此,张律师的正确做法有:()
周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林某委托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能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是哪些内容?()
中国工人甲在中国某港口使用乙国公司生产的吊车正常作业时,因吊车设计原因,致使甲人身伤害。甲委托律师到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经查,吊车的设计者是丙国人,经销商是丁国某公司。法院应适用()对此案审理。
某,现年11岁,出生于英国并具有英国国籍。其父英籍华人,母亲是中国公民。两年前,父母离异后周某由其母亲带回中国定居,并办理长期居留证。后周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法院起诉,要求取得对周某的监护权。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律师身份在我国法院从事诉讼活动。
高某委托龚律师向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在英国留学多年不回的英籍华人丈夫蔡某离婚,蔡某委托丁律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书。在诉讼过程中,县法院可以适用( )的方式,向蔡某送达诉讼文书。
甲经常被丈夫乙打骂,向区法院起诉离婚,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何种说法正确?
李尔斯为美籍华人,为继承其父亲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刚发生纠纷。现李刚到中国s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李尔斯应诉,并准备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中国法律的规定,史密斯可否参加诉讼?
法院开庭的前一天,鲁律师与其委托人李某研究案件时,李某提出了一项不合法的请求。对此,鲁律师的正确做法是()。
甲乙双方为广州人,1992年双方在广州登记结婚。不久甲方被派到美国留学,一直未回:1995年双方中断关系,乙方邮寄的信件均被退回,因此乙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后列案件后,将起诉状副本委托我国驻美使馆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但由于被告不在原居住地址,起诉状副本被退回,此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
被告人张某,因抢劫行为而被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同案被告人还有张某的朋友秦某,如果张某聘请了辩护律师,则人民法院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秦某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
蒋律师担任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2007年11月,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工程款向法院起诉后,要委托蒋律师作为代理人。同时,乙公司也要委托蒋律师作其代理人,蒋律师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