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的规定,如果船舶或船上的货物对环境构成了损害威胁,救助人对其进行了救助作业,但根据公约第13条所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按公约第14条(),救助人有权从船舶所有人处获得相当于其所花费用的特别补偿。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在确定救助人的救助报酬时,需考虑的获救财产价值中不包括()。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海商法,具有海商法意义上的海难救助对象不包括()。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确定救助报酬应当()。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在只有船和船上货物获救的情况下,救助报酬的金额应当由()。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若救助作业成功,且减轻或防止了环境污损,如果救助人获得的救助报酬大于或等于特别补偿,此时救助人()。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有关海难救助的诉讼时效为()。
通常,有关国际公约和各国海商法所调整的海难救助为()。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若救助作业成功,但未能减轻或防止环境污损,如果救助人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其所花费用,救助人()。
通常各国海商法和有关国际公约中所调整的海上救助是指()。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规定,每一救助船的所有人、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之间的报酬分配应根据()。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规定,在确定救助人的救助报酬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海商法,()属于海难救助的标的。
根据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和我国海商法,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赔偿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的船舶计算。
根据有关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和多数海运国家立法,被救船舶所有人对其应支付的救助报酬,()。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或船上货物进行救助,若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依法得到的特别补偿,有权获得相当于救助费用的特别补偿,此处的救助费用是指()。
根据1910年救助公约,确定救助报酬的依据包括()等。Ⅰ.获得效果的程度;Ⅱ.救助人的努力与劳绩;Ⅲ.救助工作所用时间、所耗费用和所受损失;Ⅳ.救助人所冒责任上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救助人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或船上货物进行救助,若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特别补偿时,有权获得相当于救助费用的特别补偿。在确定救助费用时,应考虑的因素是()。①救助方所用时间;②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③用于救助设备的可用性和使。
如果定期租船合同无规定,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在租期内船舶参加了救助作业,对于获得的救助报酬,承租人().
根据我国《海商法》和《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的规定,海上救助不适用的是()。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和我国海商法,在确定救助报酬金额时,需考虑的因素包括()等。Ⅰ.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Ⅱ.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备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Ⅲ.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和效能;Ⅳ.救助设备的价值。
根据《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的规定,对有关公共当局从事或控制的救助作业,公共当局所能享受的本公约规定的权利和补偿的范围()。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 救助人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或船上货物进行救助, 若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特别补偿时, 还有权获得其差价。在确定救助费用时, 应考虑的因素是()。①救助方所用时间; ②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 ③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备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 ④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 效能和设备的价值
根据1910年救助公约,确定救助报酬的依据包括()等。Ⅰ.获得效果的程度;Ⅱ.救助人的努力与劳绩;Ⅲ.救助工作所用时间、所耗费用和所受损失;Ⅳ.救助人所冒责任上的风险和其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