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产品,应当在()地点,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由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不准进入,并依法处理
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动物防疫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如何处罚?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进口食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如果违反了该项规定,对于没有违法所得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为没有检疫证明。
哪些情况属于没有检疫证明?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兽医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什么情况属于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营者为逃避检疫而涂改检疫证明的处以()元的罚款。
对尚未的动物、动物产品,未经检疫或者无检疫合格证明的依法实施();证物不符、检疫合格证明失效的依法实施()。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等,符合补检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符合的,予以没收销毁。同时,依照《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
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如何处罚?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法向屠宰场(厂、点)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场(厂、点)应当提供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出场(厂、点)的动物产品应当经(),并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条件依法补检,并依照《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符合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符合的,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哪些动物或动物产品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产品,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由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不准进入,并依法处理
对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采取的措施不正确的是()
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补检的条件有哪些?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兽医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补检,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运输、出售过程中的动物、动物产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经检疫或者没有有效检疫证明的应当进行强制补检、重检,并可以对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进行()。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依法查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利用信息化手段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屠宰生猪的来源、数量、检疫证明号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