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推事”
三司推事是哪个朝代审理大案时的一种审判制度?
明清时期,如遇特别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及通政使共同审理,清代叫“九卿会审”,是中央的最高审级,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核准。
汉代遇有重大案件,丞相、御史大夫也参与审理,称为()。
唐代的“三司推事”中的“三司”是指()。
三司推事
唐三司推事参加的机关有()
明代负责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参与重大或疑难案件审理的中央机关是()
在组织专项检查时,在不影响稽查各环节相互分离和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审理环节可以根据案情需要提前介入,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稽查实施进行指导,保证查处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小三法司会审”是指遇到疑难案件,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共同审理的。
唐逢大案,常由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和大理寺卿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
唐朝遇有重大案件由御史台会同中书省、门下省共同审理,谓之“三司推事”。
在唐朝遇重大案件,常由大理寺聊会同刑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
在不影响稽查各环节相互分离和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审理环节可以根据案情需要提前介入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指导,通过案情分析,保证查处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由赔偿委员会主任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在唐朝,遇有大案、疑案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共同审理。这一制度称为()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与较重罚款的案件具体范围由哪一级工商部门确定()。
“大三法司会审”是指遇到疑难案件,由御史大夫、大理寺官员和刑部官员共同审理。
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
隋唐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组成,一般而言,三部分独自行使职权,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联合主持审判,称为“三司推事”。
法院遇有重大、疑难的行政案件,应当()。
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执纪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或者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经批准可提前介入审理。()
除重大疑难案件,赔案处理采取()原则,即在同级机构流转的案件,由一人经办,另一人审批,无需第三人参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