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淡水水尺超额量F.W.A是指船舶()。
船舶淡水水域驶入海水水域时,吃水(),浮心前移,船舶产生()
船舶海水水域驶入淡水水域时,吃水(),大多数船舶浮心后移,船舶产生()
其它条件相同,船舶的淡水水尺超额量随吃水的增大而()。
已知某船淡水超额量FWA=0.18m,当船舶从ρ=1.021t/m3的水域驶往ρ=1.008t/m3的水域时,船舶平均吃水约()cm。
当船舶某装载状态下的某处水线达到水尺标志的数字的()处时,则该处的吃水读数即为该数字。
船舶由海水水域驶入淡水水域而吃水增加,即表示()。
某船TPC=11.2t/cm,在标准海水中dM=5.82m,为使平均吃水相同,驶入ρ=1.014g/cm3的水域时需卸下货物83t,则该状态时船舶淡水水尺超额量FWA=()cm。
当船舶某装载状态下的某处水线达到水尺标志的数字的()处时,则该处的吃水为该数字加上10cm。
对于具体船舶,半淡水水尺超额量是(),而船舶的淡水水尺超额量是()。
船舶的半淡水水尺超额量是指船舶由()时,其平均吃水的增加量。(r单位:g/cm3)
水尺检量时,为减少误差,对船舶吃水应进行的修正是()。
水尺检查时,以下()不是对船舶吃水进行的修正。
它条件相同,船舶的半淡水水尺超额量随舷外水密度的增大而()。
当船舶某装载状态下的某处水线达到水尺标志的数字的()处时,则该处的吃水为该数字加上5cm。
船舶水尺系指船舶的吃水深度。船舶在正浮状态下其实际吃水为船舯处自龙骨上缘至实际水线间的垂直距离。()
在对水尺进行观测时,可仅对承运船舶一侧的艏、舯和艉部吃水线的三个吃水点进行观测或测量,以确定其实际水尺。()
某轮夏季吃水为9.23m,夏季淡水吃水为9.42m。该轮夏季满载时的淡水水尺超额量FWA为()cm。
船舶水尺是表示船舶吃水的标志,水尺的零点应在()
一般来讲,木材船的木材夏季淡水吃水()其他船舶的夏季淡水吃水。
2船舶实际吃水与平均吃水的概念,商船水尺读数表示()。
船舶的淡水水尺超额量FWA是指船舶( )
船舶的吃水标志也叫水尺,它勘绘在船首,尾及船中两侧船壳上,俗称六面水尺()
船舶水尺标志勘划时,水尺应以()为计量基准线,水尺读数()表明该数字所示的吃水。水尺标志至少从实际空船吃水下面处划起,水尺标志标注的1M倍数的最大吃水值应大于船舶()时的吃水。